關于合肥市會計人員換證工作的公告
為加強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貫徹落實會計從業資格證書6年定期換證制度,根據《安徽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財會〔2016〕551號)規定,定于2016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按屬地原則陸續組織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換發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換證對象
合肥市行政區域內管理的即將到期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其有效期情況可訪問安徽會計網(www.ahkj.gov.cn),登錄“人員信息變更、調轉登記”欄目進行查詢。
二、換證時間
持證人員應當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到期前6個月內辦理換證手續。
三、換證流程
(一)登錄安徽會計網(www.ahkj.gov.cn)點擊進入“換發證書申請”模塊,仔細閱讀“換發證書申請須知”。
(二)申請人輸入18位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件號碼、姓名和驗證碼后,系統將自動校驗是否為有效申請人。
(三)有效申請人應在網上如實填報個人基本信息和獎勵信息等內容。
(四)對有工作單位的換證人員,在打印的《安徽省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表》上填寫單位意見后加蓋單位公章,并由本人簽名。對無工作單位的辦證人員在打印表上直接簽名即可。
(五)申請人持申請資料到屬地財政局會計管理機構現場審核確認,對符合規定的,給予換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六)凡由委托代理人辦理換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除攜帶上述要求的資料外,還需持申請人親筆委托書及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四、換發證書所需攜帶的資料
換證人員到屬地財政局會計管理機構換發證書,請攜帶以下資料:
(一)《安徽省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表》;
(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及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五)持證期間受過縣級以上政府部門相關表彰或獎勵情況的材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六)換證過程中如有信息變更的,須提供相應的證明資料原件。
五、繼續教育問題
未完成以前年度繼續教育的換證人員,應補學繼續教育,方可參加換證,繼續教育年度追溯至2011年(含)。
六、相關要求
證書換發是會計管理機構一項基礎性常態化的工作,時間跨度長、審核任務重,各縣(市)區會計管理機構要切實加強宣傳力度,提升服務水平,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更換證書,對不符合要求的,應當場告知原因及注意事項,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廣大換證人員要認真填寫基礎信息并準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便于會計管理機構審核辦理。
七、換證地點
(一)合肥市財政局國庫支付中心大廳會計服務窗口(合肥市潛山路與休寧路交口),工作時間:9:00-17:00,節假日休息,聯系電話:63532014。
(二)合肥市財政干部教育培訓中心(合肥市五河路241號)。該換證點暫未啟用,啟用時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各縣(市)區會計管理機構聯系電話
合肥市財政局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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