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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綜合題
1.答案
(1)張某的說法不正確。《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員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是在經辦會計工作期間內發生的,應當對這些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即便接替人員在交接時因疏忽沒有發現所會計資料在真實性、完整性方面的問題,如事后發現仍應由原移交人員負責,愿移交人員不應以會計資料已移交而推脫責任。
(2)公司負責人對會計作為假行為應當承擔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
(3)公司出納趙某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工作是違反會計法規的。
(4)《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2.答案
(1)上述行為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的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行為。
(2)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或者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情節較輕,社會危害不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尚不構成犯罪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予以處罰,具體包括:
A.通報。由縣級以上人員政府財政部門采取通報的方式對違法行為人予以批評、公告。
B.罰款。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對違法行為視情節輕重,在予以通報的同時,可以對單位并處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C.行政處分。對上述所列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單位或者行政監察部門給予撤職、流用察看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
D.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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