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試題 |
第 5 頁:參考答案 |
六、綜合題(每小題10分,共30分)
綜合題1、
(1)中外合資企業是在我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其會計工作應該接受我國《會計法》規范,中外合資企業無權拒絕財政部門對其會計工作的監督檢查(1分)。根據我國會計法律制度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為各單位會計工作的監督檢查部門,對各單位會計工作行使監督權(1分)。
(2)該公司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的做法符合有關法律規定(1分)。根據《會計法》的規定: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收支業務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單位,也可以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是編制的會計報表應當折算為人民幣反映(2分)。
(3)公司董事長做出關于對外報送財務會計報告的決定不符合會計法律制度規定(1分)。根據《會計法》第21條的規定,公司對外報出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由企業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并蓋章;設置總會計師的單位,還應由總會計師簽名并蓋章(1分)。
(4)公司經辦人員廖某更改原始憑證日期的做法不符合規定(1分)。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原始憑證日期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工作必須由原始憑證出具單位負責,并在更正處加蓋出具單位印章(2分)。
綜合題2、
(1)保龍公司應該支付該筆款項(1分)。根據票據法規定,被保證的匯票,保證人應當與被保證人對持票人承擔連帶責任。匯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支付該匯票款。因此,在此案件中,保龍公司作為保證人,應當及時足額支付該筆款項(2分)
(2)玻璃廠將匯票背書后轉讓給星海公司的行為違反了票據法規定(1分),根據票據法規定,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匯票不得背書轉讓(2分)。
(3)付款人不予付款符合法規(1分)。理由是:轉賬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為自出票日起10日,但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除外(1分),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開戶銀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2分)。
綜合題3、
(1)王某擔任出納工作不符合規定(1分)。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任用會計人員應當實行回避制度;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2分)。
(2)出納員王某沒有遵守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違背了客觀公正的會計職業道德要求(1分)。客觀公正要求會計人員端正態度,依法辦事,實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應有的獨立性(1分)。如果我是出納員,將對任何持領導批準、主管會計審核無誤的差旅費報銷單的人員一視同仁,不因關系的遠近而有所不同(2分)。
(3)會計人員張某使用假發票的行為違背了堅持準則的會計職業道德要求(1分)。堅持準則則要求會計人員熟悉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始終堅持按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要求進行會計核算、實施會計監督。而會計人員張某無視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為討好領導實施會計舞弊(2分)。考試大收集整理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