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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從業資格證是會計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必備資格,是會計人員進入會計行業的門檻。屬地管理,全國通用。
凡符合《會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負責組織統一考試,一般報名時間安排在12月份進行。
2011年考試報名時間:2010年11月25日8:00—12月8日24:00;考生照片審核截止時間:2010年12月9日17:00;網上繳費截止時間:2010年12月10日24:00.
補報名時間:2010年12月24日—12月28日,考生照片審核截止時間:2010年12月29日,網上繳費截止時間:2010年12月30日24:00.
注:合肥市、淮南市作為2011年安徽省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市。報名時間為2010年12月24日8:00—12月28日24:00。(由于無紙化考試屬于試點期間,考生可在選擇參加全省2011年會計從業資格統一考試報名的基礎上自愿選擇參加無紙化考試報名,也可單獨選擇無紙化考試報名。)
具體報名事宜請參看:2011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及方式匯總
在我市符合下列基本條件的人員(不含軍隊、武警、鐵路系統人員)可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一)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二)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三)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申請人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且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含中專,下同)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含2年),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
前款所稱會計類專業包括:
(一)會計學;
(二)會計電算化;
(三)注冊會計師專門化;
(四)審計學;
(五)財務管理;
(六)理財學。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會計基礎
初級會計電算化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其中: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科目考試,一般是4月第四個星期日。
2011年考試時間:4月24日
上午 08:00-09:30;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10:10-11:40 會計基礎
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時間(上機考試)由各市財政部門統一安排在每年4月上旬至5月上旬完成。
注:合肥市、淮南市無紙化考試時間:2011年3月下旬,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等事項在考生準考證上明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的考試時間均為60分鐘,總時長為180分鐘,采取連續考試,中間不休息。
根據省物價局皖價費[2004]119號等文件規定,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收費每人每科30元(包括報名費、考試考務費等)。
下崗再就業人員,按有關規定考試費可減半收取。報名結束后考生本人須攜帶身份證和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原件及復印件,在考試地市財政局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退費手續,逾期視同放棄。
注:2011年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收費為每人每科10元。
筆試考試題型:
1、考試范圍:依據財政部公布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進行命題。
2、考試題型: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全部為客觀題,分單選、多選、判斷。
合肥市、淮南市無紙化考試題型: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案例分析題;
會計基礎: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
初級會計電算化: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實務操作題。
筆試統考科目考試方式:考試采用閉卷,筆試的方式進行。必須按照規定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規定位置填涂答題,綜合題必須用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在答題紙上規定位置答題。
無紙化考試是通過計算機隨機組卷,生成試卷,考生在專設的無紙化考試考場中通過計算機進行答題的考試。
由省財政廳確定合格標準。符合部分科目免試條件只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的人員,成績合格后發給單科合格證,單科合格證在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時,與有效文憑同時使用才有效;報考兩科即《會計基礎》、《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必須兩科同時合格,與已取得的有效《初級會計電算化》證書同時使用才有效;報考三科即《會計基礎》、《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初級會計電算化》,必須三科同時合格,發給全科合格證書。
考試合格后,在有效期內向考試所在地的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參加無紙化考試考生成績管理:2011年會計從業無紙化考試屬于試點考試,考生考試成績于考試結束一周后由省財政廳在報名網站公布?荚嚾(符合免試條件的為一科)成績合格人員,可攜相關證件到所在地財政會計管理機構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單科成績合格無效、不保留。對在無紙化試點考試中未通過的考生,如已報名參加2011年全省會計從業資格統一考試,可繼續參加全省會計從業資格統一考試。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全科合格的申請人,在省直及中央駐皖在肥單位工作的,可直接向省財政廳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其他可以向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所在地的市、縣財政部門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各級財政部門于當年年底前完成本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全科合格人員證書頒發工作。
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時,應當按要求填報《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表》,并持下列材料:
(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
(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三)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證件彩照兩張。
符合《安徽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財會〔2009〕1482號 )第九條規定條件,且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考試成績合格的申請人,還需持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及外國的學歷或學位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