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zhangyuqiong
看了本文的網友還看了學歷中考高考考研專升本自考成考工程 一建二建一造二造一消二消安全會計經濟師初級會計中級會計注會資格公務員教師人力社工
醫學藥師醫師護士初級護師主管護師衛生資格臨床
臨床助理
中醫
中醫助理
口腔醫師
金融基金證券銀行期貨外語四六級計算機等考軟考
凡符合《會計法》、《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均可報名考試:
(一)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三)具備一定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
(四)熱愛會計工作,秉公辦事。
被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符合重新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條件的,均須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薄、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
免考規定
2013年7月1日起,實行新《辦法》共5章37條,主要對以下內容作了調整:一是明確了會計從業資格實行無紙化考試。二是取消了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免試規定。三是簡化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領取和調轉登記程序。四是取消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注冊登記制度。五是引入了學分制繼續教育管理模式。六是簡化了持證人員信息變更手續。七是增加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遺失、毀損補發的規定。八是建立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定期換證制度。九是對在能力上已經達到或者超過會計從業資格要求,但因客觀原因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目前仍在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如何取得證書作了規定。十是完善了持證人員相關法律責任。
關注"會計從業"微信,獲取最新報名、考試時間、查分等信息!
會計從業資格題庫【手機題庫下載】 | 微信搜索"566會計從業"
會計從業資格交流群: |
---|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