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4年下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縣(市、區)財政局、市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財政廳《關于2014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13〕67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我市2014年下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及考試模式
(一)考試科目:《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和《會計電算化》共三科。采取財政部統一組織建設的無紙化考試題庫。
(二)考試模式:全面采用無紙化考試模式,實行上機答題。每科考試時長均為60分鐘,三科連考合計180分鐘,中途不設置休息時間。
(三)考試題型
1.《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案例分析題。
2.《會計基礎》: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
3.《會計電算化》:由理論題和實操題兩部分組成,理論題部分有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實務題有“用友”和“金蝶”兩種軟件供考生自行選擇,考生在考試時任意選擇其中一種軟件做題,選定后不得重選或重做。
(四)成績合格標準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以及《會計電算化》每科考試合格標準均為60分。取得成績合格證書的條件是:《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三個科目一次性通過。
二、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部分科目合格成績的銜接
凡在2013年7月1日前已取得專業知識考試(《會計基礎》和《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或技能知識考試(《初級會計電算化》或珠算五級)合格成績且2013年下半年、2014年上半年未報名參加考試的考生,按規定允許其在成績合格證書有效期內,在原部分科目合格成績取得地區有1次機會只報考未通過的考試科目,過渡政策的截止日期為2014年12月31日。
三、考區的設置及考試組織管理
全市分設市直、普寧、揭西、惠來四個考區。市直考區包括市直屬單位、榕城區、揭東區、藍城區、空港經濟區、普僑區、大南山僑區、揭陽高新技術開發區,考試由市財政局組織管理;普寧考區負責普寧市轄區,考試由普寧市財政局組織管理;揭西考區負責揭西縣轄區,考試由揭西縣財政局組織管理;惠來考區負責惠來縣轄區,考試由惠來縣財政局組織管理。
各考區考試由市財政局派員監督。
四、考試收費
根據省物價局《關于調整我省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專業知識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10]131號)、《關于收取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費等問題的復函》(粵價函[2003]182號)的批復,考試按每科65元收費。
五、報名和考試時間安排和要求
(一)全市統一報名時間為: 9月1日至15日。考生可在報名時間登陸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網站(網址: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報名。
(二)考生報名、考試按屬地管理原則(包括各培訓機構學員、在校生),考試采用網上報名與現場初審相結合的報名方式,具體報考流程如下:
1.查閱考試文件:考生可在報名前登陸“揭陽市財政局”網站查閱近期有關考試文件。
2.網上報名并預約現場初審日期:考生進入網上報名系統填寫個人基礎信息,選擇現場初審預約日期并打印報名表。
3.現場初審:考生本人在報名統一時間內按照預約日期帶齊以下材料到所屬地財政部門現場遞交報名申請:
(1)報名表:在職人員應當在考生報名確認表“單位審核”欄加蓋本單位公章;
(2)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有效身份證指在有效期內的以下證件:①內地居民戶籍考生使用第二代內地居民身份證;②臨時身份證;
(3)在2013年7月1日前已取得專業知識考試(《會計基礎》和《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或技能知識考試(《初級會計電算化》或珠算五級)合格成績且2013年下半年、2014年上半年未報名參加考試的考生,還需提交《廣東省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廣東省初級會計電算化合格證書》、《廣東省珠算心算等級鑒定證書(五級以上)》其中之一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報考對象為“全日制在校學生”的考生,還需提交已經辦理注冊的有效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學生證遺失的,應提交由院校或學生處、教務處開具的在讀證明。
4.查閱資格審核結果
現場初審通過的考生可于30日內登陸“揭陽市財政局”網站查閱報名資格審核結果公告。
(二)全市考試時間統一安排:在2014年11、12月期間。各考區要制訂詳細考試計劃和實施方案,于9月25日前上報市財政局(會計科)匯總后報省備案。
(三)考生必須攜帶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準考證參加考試。如遇身份證失效或遺失的情況,請及時辦理有效的臨時身份證件代替,其他類型的證件和證明一律無效。
(四)以下人員不能報名參加考試:
因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舞弊的人員,2年內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薄、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
六、有關要求
各縣(市、區)財政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受理報名手續,不得跨區域受理。設考區的縣(市)務必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的管理,嚴格按照《廣東省財政廳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精心組織好考試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切實做好試題的保密工作,嚴防試題泄密,保證試題安全,各考區要采用考場監控系統對考場紀律進行監督;要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做好考試技術保障;要合理配置軟、硬件環境,提前做好預防考試過程中出現死機、斷電等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確保考試環境安全、可靠。
對考試管理工作組織、落實不到位,引起不良影響的,將在全市予以通報批評,并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情節嚴重的,將取消該考區考試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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