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2014第四季度全市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的通知
根據新的《會計從業資格證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省財政廳明確從2015年初執行新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應廣大考生的要求,經研究,決定于2014年12月舉辦2014年第四季度全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現將有關考試的報名要求及報名程序通知如下:
一、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人員,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二)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三)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二、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實行屬地化原則,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人員登陸本系統向所在地市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提出考試申請。
三、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舞弊者,2年內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由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取消其考試成績,已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由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撤銷其會計從業資格。
四、因違反《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五、因存在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六、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設A、B兩類:
A類考試科目: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
B類考試科目: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珠算。
注:由于考試系統現階段為試運行階段,考生只能選擇A類考試,暫時無法選擇B類考試,考生何時可以選擇B類考試,待省財政廳通知。
七、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收費執行省物價部門有關規定,現行標準:每科50元。
八、報名及考試時間
1、2014年10月30日----2014年11月23日申請人登錄“遼寧會計網”,按要求填報報名信息;
2、考試時間初步定為12月上旬按考生人數依次順延。
九、確認時間及地點
申請人持下列材料于2014年11月24日----2014年11月26日 到撫順市行政服務中心5樓財政局窗口接受考試資格審核,并辦理報名繳費手續。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須為二代身份證)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注:凡戶口不在撫順的考生報名時需提供如下證明
①在撫順就讀的學生,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在撫順工作的人員,需提供勞動合同或養老保險清單原件及復印件。
③在撫順居住人員提供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十、辦理繳納考試報名費后,不參加考試的,不予補考。
撫順市財政局會計處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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