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財政局
關于2015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公告
根據河北省財政廳《關于2015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要求,現將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進行公告。
一、報考條件
凡符合下列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一)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二)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三)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以內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因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舞弊,被處分2年內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
二、考試形式和范圍
(一)考試形式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考試的形式,所有科目的考試答題全部通過計算機實現。
(二)考試范圍
執行財政部2014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采用財政部統一題庫。
三、考試科目、題型和時長
(一)考試科目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考生須參加全部科目的考試(會計電算化和珠算任選其一)。
(二)考試題型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案例分析題。
會計基礎: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
會計電算化: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實務操作題。珠算: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實務操作題。
(三)考試時長
每科目考試時間為60分鐘,三科總時長為180分鐘;實行連續考試的方式,三科試卷同時發放,可任選科目開始考試;每科目考試時間相對獨立,剩余時間其它科目不能續用。
會計電算化科目實務操作題使用財政部題庫自帶財務軟件。
珠算考試科目分為客觀題(單選題、多選題和判斷題)和實務操作題(加減題、乘法題和除法題)兩部分。考試前20分鐘為客觀題考試,后40分鐘為操作題考試,進入操作題考試后,將無法再返回客觀題考試。
四、報名和考試安排
(一)報名方式
2015年度全省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報名實行網上報名、繳費和打印準考證。
考生在規定的日期內登錄河北財政信息網( http://www.hebcz.gov.cn/)或河北省會計信息網( http://www.hebkjxx.cn)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按系統要求進行操作。
網上繳費使用河北省非稅收入網上支付平臺,邯鄲市開通網上繳費的銀行為中行和建行。考生可從中選擇一種銀行卡,需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網上支付時須使用IE瀏覽器并安裝銀行的網銀插件。首次支付考試費用登錄繳費平臺時,瀏覽器會提示安全證書有問題,請點擊繼續瀏覽此網站進行網上支付。
考生網上繳費成功后,務必點擊報名系統中的“同步繳費狀態”按鈕同步繳費狀態,確保報名系統中顯示“您已繳費成功”。如已網上支付遇到同步狀態不成功或訂單仍然顯示付款中的情況,請等待并重試,務必不要取消訂單,避免重復繳費。
網上繳納的各項費用,如需索取票據,須在網上支付時勾選索取票據選項,之后,憑本人身份證到邯鄲市財政局會計服務大廳領取,具體領取時間以邯鄲會計網通知為準。
(二)報名繳費時間
2015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共安排四期,每季度一期。
第一季度:報名繳費時間為2015年1月26日-31日。
第二季度:報名繳費時間為2015年4月25日-30日。
第三季度:報名繳費時間為2015年7月26日-31日。
第四季度:報名繳費時間為2015年10月25日-30日。
(三)考試時間
第一季度:考試開始時間為2015年3月9日。
第二季度:考試開始時間為2015年6月8日。
第三季度:考試開始時間為2015年9月7日。
第四季度:考試開始時間為2015年12月7日。
考生應于當期考試開始前5日在報名網站上自行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費用
根據冀價行費〔2007〕34號文件規定,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務費為每科次50元,報名費每人10元。
六、成績發布和資格證書申領
考生全部考試科目完成后當場顯示成績。全省考試成績于當期考試全部結束20日內在報名網站統一公布。
考試成績公布后六個月內,通過考試的考生憑身份證原件到考試報名所屬轄區財政部門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具體辦理時間以邯鄲會計網通知為準。
七、其他事項
(一)邯鄲市財政局負責邯鄲考區考務工作,咨詢電話:3010609,3055759.
(二)考生選定考區并點擊繳費登錄支付平臺后,將無法修改包括考區信息在內的所有報名信息。
(三)考生繳費成功后,應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報名狀態,確保報名成功,如遇到報名沒有成功的情況,請在報名規定時間內與邯鄲市財政局會計服務大廳聯系(人民路招賢大廈403室,電話:3010609)。
(四)考試由系統隨機編排考場,考試時間一旦確定不能更改,因考生個人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報考費用不予退費。請考生結合自身情況合理選擇報名時間。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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