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領證書
1. 參加天津市會計從業資格統一考試并合格的人員,按照考試合格后領取的《天津市會計資格證書注冊登記表》(合格成績單)上的要求辦理申領手續,申領人員在《天津市會計資格證書注冊登記表》(合格成績單)上單位意見欄加蓋單位公章,可在申領時一并辦理上崗注冊登記手續。
2. 本程序適用于參加我市會計從業資格統一考試并合格的人員。
二、上崗注冊登記
1. 持證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之日起90日內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2. 從天津會計(www.tjkj.gov.cn)網站“下載地帶”下載《天津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注冊登記表》,填寫此表,并經所在單位蓋章;
3. 攜帶此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單位營業執照(或者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到營業執照上注明的單位地址所在地的區、縣財政局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4. 本程序適用于已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但尚未進行過注冊登記的人員。
三、外省市會計從業證書申請調入
1. 從天津會計(www.tjkj.gov.cn)網站“下載地帶”下載《外省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入申請表》,在計算機上填寫此表,所有項目必須填全,未有的項目填“無”,打印一份后,經本人簽名貼上照片,調入單位審核后加蓋公章;
2. 攜帶《外省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入申請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外省市財政部門開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注冊、變更、調轉登記表》、單位營業執照(或者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1份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張,到營業執照上注明的單位地址所在地的區、縣財政局辦理調入手續。
3. 對于以不實申請資料或虛假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調入我市的,我市財政部門將在有關媒體上予以通報并對假證予以沒收。
四、信息變更
1. 從天津會計(www.tjkj.gov.cn)網站“下載地帶”下載《天津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信息變更登記表》,根據申請變更的項目填寫對應的變更信息;
2. 姓名、身份證號變更:攜帶身份證、公安部門開具的身份證信息變更證明、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到所持證書的簽發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3. 學歷(學位)變更:攜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到所持證書的簽發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4. 職稱變更:攜帶身份證、職稱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到所持證書的簽發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5. 工作單位變更:變更單位并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攜此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現單位的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到營業執照上注明的單位地址所在地的區、縣財政局辦理變更手續。
五、申請調出
1. 從天津會計(www.tjkj.gov.cn)網站“下載地帶”下載“接收函”,由外省市工作單位填寫并蓋章;
2. 持“接收函”、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到所持證書的簽發機關辦理調出手續。
六、離崗備案登記
1. 從天津會計(www.tjkj.gov.cn)網站“下載地帶”下載《天津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注冊登記表》,填寫此表;
2. 攜帶此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身份證原件到原注冊單位地址所在地的區縣財政局辦理離崗備案登記手續
七、申請補發
1. 在“今晚報”或“天津日報”刊登遺失聲明(注明姓名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檔案號);
2. 登報30日后,從天津會計(www.tjkj.gov.cn)網站“下載地帶”下載并填寫《天津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補發申請表》,攜帶《天津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補發申請表》、身份證、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張、刊登遺失聲明的報刊向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簽發機關辦理補證手續。
八、其他事項
1. 上述事項均可委托他人辦理,除要求提供的資料外另需攜帶代理人身份證。
2. 申請辦事人員應嚴格按程序辦理,切勿聽信個別機構或人員的虛假宣傳,避免個人的經濟和信譽遭受損失。
3. 問題咨詢:請在天津會計(www.tjkj.gov.cn)網站“答疑板”提出問題(所提問題要表述清楚),我們會及時給與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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