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級會計實務》真題考點:第十一章——政府補助
政府補助的核算范圍(下面列舉易錯點)
①政府補助的其主要形式包括政府對企業的無償撥款、稅收返還、財政貼息,以及無償給予非貨幣性資產等。
②直接免征、增加計稅抵扣額、抵免部分稅額等不適用政府補助準則。
【解釋】因為上述這些情況,沒有“先收后退”這個動作(沒有返還),所以不能叫做“政府補助”。
③增值稅出口退稅不屬于政府補助。
【解釋】增值稅出口退稅實際上是政府退回企業事先墊付的進項稅,所以不屬于政府補助。
④收入和政府補助的區別
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的賬務處理:
方法
分錄
總額法
①企業收到補助資金時:
借:銀行存款等
貸:遞延收益
②從開始對相關資產計提折舊或進行攤銷時起按照合理、系統的方法將遞延收益分期計入當期收益:
借:遞延收益
貸:其他收益(與企業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
營業外收入(與企業日常活動無關政府補助)
【特殊情形】
(1)如果先拿政府補助再買東西——應在開始對相關資產計提折舊或攤銷時開始將遞延收益分期計入損益。
(2)如果是先買東西再收政府補助——應在相關資產剩余使用壽命內按合理、系統的方法將遞延收益分期計入損益。
(3)遞延收益的攤銷不受減值因素的影響。
(4)相關資產在壽命結束前出售、報廢等:尚未分攤的遞延收益余額應當一次性轉入資產處置當期的損益。
凈額法
取得時:
借:××資產
貸:遞延收益
購買資產時:
借:遞延收益
貸:固定資產等【直接用遞延收益沖減固定資產等相關資產,后續按照沖減后的價值進行折舊攤銷】
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的賬務處理
(一)用于補償以后期間的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的會計處理
(1)收到補償資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未滿足政府補助的附加條件時,先入其他應付款,待滿足后轉入遞延收益)
遞延收益(滿足政府補助的附加條件時)
(2)實際按規定用途使用補助資金時
借:遞延收益
貸:其他收益/管理費用(日常活動)
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非日常活動)
(二)用于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的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或其他應收款
貸:其他收益/管理費用(日常活動)
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非日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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