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發行公司發布臨時報告的重大事件】
(1)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2)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超過公司資產總額30%,或者公司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質押、出售或者報廢一次超過該資產的30%;
(3)公司訂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擔保或者從事關聯交易,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4)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5)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
(6)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董事長或者經理無法履行職責;(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
發生較大變化,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從事與公司相同或者相似業務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
(9)公司分配股利、增資的計劃,公司股權結構的重要變化,公司減資、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被責令關閉;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無效;
(11)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調查,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12)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例題·多選題】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凡發生或者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提交臨時報告。下列各項中,屬于股票發行公司重大事件的有( )。
A.甲上市公司董事長發生變動
B.乙上市公司提供重大擔保
C.丙上市公司因國家產業政策調整致使該公司主要業務陷入停頓
D.丁上市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
【答案】ABCD。解析:A項,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B項,公司提供重大擔保,或者從事關聯交易,可能對公司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C項,主要或者全部業務陷入停頓,公司的外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屬于重大事件;D項,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屬于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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