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法律部門
我國現行法律體系大體可以分為以下七個法律部門:
1.憲法及憲法相關法
2.民商法
民商法是規范民事、商事活動的法律規范的總和,所調整的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以平等地位發生的各種社會關系(稱為橫向關系)。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3.行政法
行政法調整的是行政機關與行政相對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因行政管理活動而發生的社會關系(稱為縱向關系)。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4.經濟法
經濟法是調整因國家從社會整體利益出發對經濟活動實行干預、管理或調控所產生的社會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
5.社會法
社會法是調整勞動關系、社會保障、社會福利和特殊群體權益保障等方面關系的法律規范。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6.刑法
刑法是規定犯罪與刑罰的法律規范的總和。
7.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
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是調整因訴訟活動與非訴訟活動而產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我國的訴訟制度分為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和刑事訴訟三種,相應的法律規范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非訴訟程序法是解決非訴案件的程序法,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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