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1.根據規定,下列選項中,效力層級位于第三位的是( )。
A.憲法
B.法律
C.行政法規
D.地方性法規
2.下列各項中,屬于行政法規制定主體的是( )。
A.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
B.國務院
C.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會
D.國務院的各部、委、行、署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
3.下列關于經濟法主體的表述正確的是( )。
A.調控主體與規制主體是主導者,但受控主體和受制主體也具有一定的獨立性和主動性,并非完全被動地受控或受制于人
B.經濟法的調控主體都是政府的職能部門
C.政府的職能部門都是調控主體
D.在社會團體可以成為調控主體或者規制主體
4.8周歲的妞妞,患有先天性心臟病。下列關于妞妞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有權利能力,無行為能力
B.無權利能力,有行為能力
C.有權利能力,有行為能力
D.無權利能力,無行為能力
5.2015年1月1日,俞某利用自己的優勢與傅某簽訂了一份對傅某而言顯失公平的買賣合同。傅某在1月5日得知了該事實。根據規定,下列選項中,表述正確的是( )。
A.該合同為效力待定的合同
B.該合同在未被撤銷前,是有效合同
C.撤銷權既可以由傅某請求人民法院撤銷,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職權主動撤銷
D.若傅某在2016年3月2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合同,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6.2015年4月2日,田某與宋某因為買賣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根據已經達成的仲裁協議依法申請仲裁。仲裁庭作出裁決后,雙方針對同一糾紛再次發生爭議。根據仲裁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可以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B.不能申請仲裁,但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C.不能申請仲裁,也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訴
D.可以申請仲裁,但是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訴
7.甲乙之間發生合同糾紛,雙方在此之前簽訂了仲裁協議。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下列表述不正確的是( )。
A.仲裁協議中雙方設定的義務,不能任意更改、終止或者撤銷
B.甲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應當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C.如果乙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那么該仲裁協議無效
D.仲裁協議不能以電報、傳真、電傳、電子數據等形式達成
8.2014年3月,甲公司委托乙負責與丙公司的業務往來。同年4月份,甲公司撤銷委托,但是未收回乙持有蓋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書,亦未通知丙公司。2014年9月,乙以甲公司的名義,持蓋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書,與丙公司訂立了大蒜買賣合同。根據代理的相關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丙公司可以主張表見代理請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義務
B.甲公司可以拒絕履行大蒜買賣合同義務
C.該大蒜買賣合同經甲公司追認后生效
D.乙應當承擔該代理行為的法律后果
9.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可以適用《仲裁法》進行仲裁的是( )。
A.張某與李某的離婚案件
B.郭某與田某的扶養案件
C.丁某與保險公司之間的保險合同糾紛
D.劉某與工作單位甲公司之間的勞動爭議
10.仲裁員張某、李某、劉某為某案件的仲裁庭組成人員,其中,張某為首席仲裁員。對于該案,三人各有不同的結論。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由張某、李某、劉某三人協商確定一個裁決
B.按照首席仲裁員張某的意見裁決
C.提交仲裁委員會主任決定
D.由仲裁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
11.2012年3月3日,甲市仲裁庭對張某與李某的合同糾紛案件作出裁決;2012年3月6日,張某收到該裁決書,看了裁決書內容后,張某擬申請撤銷。根據仲裁法律制度的規定,張某申請撤銷的期滿日為( )。
A.2012年9月3日
B.2012年9月6日
C.2013年3月3日
D.2014年3月6日
12.2015年3月2日,北京的鄭先生和上海的田先生簽訂了買賣核桃的合同,合同履行地為廣州。后雙方發生糾紛,鄭先生欲提起訴訟。根據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只能向廣州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B.只能向北京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C.若同時向廣州和上海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則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D.若同時向廣州和上海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則由最先收到起訴狀的人民法院管轄
13.2015年6月,王某和田某因買賣合同發生糾紛,王某欲提起訴訟。已知A人民法院和B人民法院對此案均有管轄權,王某同時向有管轄權的A人民法院和B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此案由最先收到起訴狀的人民法院管轄
B.若A人民法院先立案,認為此案由B人民法院審理更合適,可以將案件移送給B人民法院
C.若A人民法院在立案前,發現對此案有管轄權的B人民法院已經立案,可以重復立案
D.若B人民法院立案后發現有管轄權的A人民法院已先立案,裁定將案件移送給先立案的A人民法院
14.根據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管轄的表述正確的是( )。
A.地域管轄是確定同級人民法院之間在各自管轄的地域內審理第一、二審經濟案件的分工和權限
B.級別管轄是根據案件的性質、影響范圍來劃分上下級人民法院受理第一、二審經濟案件的分工和權限
C.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出票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D.因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生地或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15.張某訴李某合同糾紛案件,已經被甲市A區人民法院受理;趙某經法院通知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張某委托牛律師為訴訟代理人。根據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民事訴訟當事人的是( )。
A.張某與李某
B.張某、李某與趙某
C.張某、李某、趙某與牛律師
D.張某、李某、牛律師與甲市A區人民法院
16.根據訴訟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選項中不屬于審判程序的是( )。
A.第一審程序
B.第二審程序
C.審判監督程序
D.執行程序
17.根據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簡易程序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
A.簡易程序適用于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案件
B.經當事人雙方同意,可以采用視聽傳輸技術等方式開庭
C.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電話、短信、傳真、電子郵件等簡便方式傳喚雙方當事人、通知證人和送達裁判文書等訴訟文書
D.以簡便方式送達的開庭通知,未經當事人確認或者沒有其他證據證明當事人已經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決
18.2014年7月4日,賈某攜妻子跟隨某旅行社到海邊旅游,該旅行社承諾保障其人身安全。2014年7月5日,賈某與妻子在海灘沖浪運動中,被海中動物咬傷,花去醫療費用2000元。賈某向該旅行社請求賠償醫療費用遭到拒絕。于是同年8月8日,賈某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權訴訟,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
A.賈某提起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
B.訴訟時效期間自2014年7月4日日起算
C.訴訟時效自賈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中止
D.訴訟時效自賈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中斷
19.根據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審判監督程序的表述不正確的是( )。
A.針對的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B.審判監督程序又稱再審程序
C.各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提交本院院長決定
D.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20.根據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下列選項中對于訴訟時效期間起算的表述,不正確的是( )。
A.附期限之債的訴訟時效,自該期限到達之日起計算
B.附條件之債的訴訟時效,自該條件成就之日起計算
C.未約定履行期限之債的訴訟時效,法律未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起算時點,由雙方協商確定
D.國家賠償的訴訟時效,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
21.2000年1月1日,張某被汽車撞傷,但不知具體加害人為誰;2000年1月7日,張某被確診為腦震蕩;2000年3月1日,張某病愈出院;2005年3月1日,張某得知當年撞傷自己的是趙某。則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張某提起訴訟的訴訟時效期間自( )起算。
A.2000年1月1日
B.2000年1月7日
C.2000年3月1日
D.2005年3月1日
22.根據《海商法》規定,海上旅客運輸向承運人要求賠償的2年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法律規定為( )。
A.旅客人身傷害的請求權,自旅客應當離船之日起算
B.旅客死亡的請求權,自旅客離船之日起算
C.因運輸期間的傷害而導致旅客離船后死亡的,自旅客死亡之日起算,但是此期限自離船之日起不得超過2年
D.有關行李或者損壞的請求權,自旅客離船或者應當離船之日起算
1.參考答案:C
答案解析:
法律淵源的效力等級為: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
知識點:經濟法的淵源
2.參考答案:B
答案解析:
行政法規是國務院為執行法律規定及履行憲法規定的行政管理職權的需要而制定的規范性文件。
知識點:經濟法的淵源
3.參考答案:A
答案解析:
(1)選項B:經濟法的調控主體并不都是政府的職能部門,全國人大享有宏觀調控的立法權,以及預算和計劃的審批權,也是調控主體;(2)選項C:政府的職能部門并非都是調控主體,只有依法承擔宏觀調控職能的政府部門,才能成為調控主體;沒有調控職能的,不能成為宏觀調控的主體;(3)選項D:在社會團體中,有些行業協會等在行業內部規則的形成和治理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社會團體本身并不具有宏觀調控和市場規制的職能,不屬于調控主體或規制主體。
知識點:經濟法主體的分類
4.參考答案:A
答案解析:
(1)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始于出生,終于死亡;(2)有權利能力,不一定有行為能力。妞妞不滿10周歲,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知識點: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5.參考答案:B
答案解析:
(1)選項A:顯失公平的行為,屬于可變更、可撤銷的民事行為;(2)選項B:可變更、可撤銷民事行為在撤銷前,其效力已經發生,未經撤銷,其效力不消滅;(3)選項C:可變更、可撤銷民事行為的撤銷權應由享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行使,且法院或者仲裁機關對之采取不告不理的態度;(4)選項D:可變更、可撤銷的民事行為,自行為成立時起超過1年當事人才請求變更或者撤銷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知識點:可撤銷民事行為
6.參考答案:C
答案解析:
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不能再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知識點:仲裁
7.參考答案:D
答案解析:
選項D:仲裁協議包括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和以其他書面方式在糾紛發生前或糾紛發生后達成的請求仲裁協議。這里的其他書面形式包括: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電報、傳真、電傳、電子數據和電子郵件)等形式。
知識點:仲裁
8.參考答案:A
答案解析:
(1)選項BD:無權代理人的代理行為,客觀上使善意相對人有理由相信其有權代理的,被代理人應當承擔代理的法律后果;(2)選項C:表見代理中,訂立的合同直接有效。
知識點:代理
9.參考答案:C
答案解析:
(1)選項AB:仲裁事項必須是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性法律關系的爭議,與人身有關的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是不能進行仲裁的;(2)選項D:勞動爭議和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不同于一般的經濟糾紛,它們在解決糾紛的原則、程序等方面有自己的特點,應適用專門的規定,因此《仲裁法》不適用于解決這兩類糾紛。
知識點:仲裁
10.參考答案:B
答案解析:
裁決應按多數仲裁員的意見作出,少數仲裁員的不同意見可以記入筆錄;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數意見時,裁決應當按首席仲裁員的意見作出。三人各有不同的結論,屬于不能形成多數意見的情形,按照首席仲裁員張某的意見裁決。
知識點:仲裁
11.參考答案:B
答案解析:
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依法應撤銷情形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知識點:仲裁
12.參考答案:C
答案解析:
(1)選項AB: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2)選項CD:兩個以上法院有管轄權(共同管轄)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任何一個法院起訴(選擇管轄);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轄。
知識點:民事訴訟的管轄
13.參考答案:D
答案解析:
(1)選項A: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2)選項B: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將案件移送給另一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3)選項C:人民法院在立案前發現其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復立案。
知識點:民事訴訟的管轄
14.參考答案:D
答案解析:
(1)選項A:地域管轄,是指確定同級人民法院之間在各自管轄的地域內審理“第一審”(不包括第二審)經濟案件的分工和權限;(2)選項B:級別管轄,是根據案件的性質、影響范圍來劃分上下級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不包括第二審)經濟案件的分工和權限;(3)選項C: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付款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知識點:地域管轄
15.參考答案:B
答案解析:
訴訟參加人包括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牛律師);訴訟當事人包括原告(張某)、被告(李某)、共同訴訟人、訴訟中的第三人(趙某)。
知識點:民事訴訟程序
16.參考答案:D
答案解析:
審判程序包括第一審程序、第二審程序、審判監督程序。
知識點:執行程序
17.參考答案:C
答案解析:
選項C: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電話、短信、傳真、電子郵件等簡便方式傳喚雙方當事人、通知證人和送達裁判文書以外的訴訟文書。
知識點:民事訴訟程序
18.參考答案:D
答案解析:
(1)選項A: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適用1年的訴訟時效;(2)選項B:訴訟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3)選項CD:權利人提起訴訟,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斷。
知識點: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和延長
19.參考答案:C
答案解析:
選項C: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提交審判委員會訴論決定。
知識點:審判監督程序
20.參考答案:C
答案解析:
選項C:未約定履行期限之債的訴訟時效,自權利人提出履行要求之日開始計算。
知識點: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
21.參考答案:D
答案解析:
侵權行為所生之債,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事實和加害人之時開始計算。在本題中,張某于2005年3月1日方得知加害人,故訴訟時效期間自2005年3月1日起算。
知識點: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
22.參考答案:D
答案解析:
(1)選項A:旅客人身傷害的請求權,自旅客離船或旅客應當離船之日起算。其表述不完整;(2)選項BC:旅客死亡的請求權,發生在運輸期間的,自旅客“應當”離船之日起算;因運輸期間的傷害而導致旅客離船后死亡的,自旅客死亡之日起算,但是此期限自離船之日起不得超過3年。
知識點: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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