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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遺失補發會計專業初、中級技術資格證書有關問題的補充通告
福州市直及各縣(市)區考生:
根據福建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遺失補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閩考辦(2019)6號),自2019年6月1日起,個人申請補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原人事部統一印制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不再要求登報聲明原證書作廢及提交單位證明。
申請人所需提供材料如下:
1、補發證書書面申請;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證書資格取得時間為2001年及以前的,另需提供本人近期1寸電子版彩色免冠證件照1份(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白色背景)、原資格證書的相關證明1份(證書復印件或資格取得登記表)。
受理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受理地址:福州市倉山區南江濱西大道193號東部辦公區3號1222室。
咨詢電話:0591-88082512。
注: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遺失申請請咨詢福州市人事考試中心。咨詢電話:0591-86290086。
福州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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