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中考高考考研專升本自考成考工程 一建二建一造二造一消二消安全會計經濟師初級會計中級會計注會資格公務員教師人力社工
醫學藥師醫師護士初級護師主管護師衛生資格臨床
臨床助理
中醫
中醫助理
口腔醫師
金融基金證券銀行期貨外語四六級計算機等考軟考
【問題】
限售股轉讓應該如何計繳個人所得稅?
【答案】
《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關于印發〈限售股個人所得稅政策解讀稿〉的通知》(所便函[2010]5號)第七條規定,根據個人所得稅法有關規定,對個人轉讓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應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征稅。按照一般財產轉讓所得的征稅辦法,應以轉讓收入減去財產原值和合理稅費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即:個人轉讓限售股,應以每次限售股轉讓收入,減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稅費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所得額=限售股轉讓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稅費)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所便函[2010]5號規定所稱的限售股轉讓收入,是指轉讓限售股股票實際取得的收入。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買入時的買入價及按照規定繳納的有關費用。合理稅費,是指轉讓限售股過程中發生的印花稅、傭金、過戶費等與交易相關的稅費。
如果納稅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實的限售股原值憑證的,不能準確計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稅務機關一律按限售股轉讓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稅費。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