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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管理,保證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新生入學質量,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中所稱成人高校,包括經教育部審定核準舉辦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的廣播電視大學、職工高等學校、職業技術學院、農民高等學校、管理干部學院、教育學院、獨立設置的函授學院和普通高校所屬的成(繼)教院。成人高校招生類型分為高中起點升本科(以下簡稱“高起本”)、高中起點升專科(以下簡稱“高起專”)和專科起點升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3種。在校學習形式分脫產、業余(包括半脫產、夜大學)和函授3種,其中脫產最短學習時間為:高起本四年,高起專和專升本兩年;業余和函授最短學習時間為:高起本五年,高起專和專升本兩年半。
第三條 各類成人高校招生計劃按有關規定和批準程序納入國家和省成人教育事業計劃后方可招生。
第四條 各成人高校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制訂本學校招生章程,并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招生章程必須如實反映本校的實際情況,內容包括招生范圍、學習形式、學制和年限、辦學地點、錄取原則、收費標準以及專業加試科目的時間、地點等,嚴禁對考生進行誤導。各成人高校應對本校招生章程的內容承擔責任并負責處理遺留問題。
第五條 各類成人高校實行全國統一招生。教育部頒布復習考試大綱,統一組織命題,確定考試時間,制定試卷評分標準。
統考科目按教育部頒布的《全國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復習考試大綱》(2007年版,其中,專升本政治科目將增加黨的“十七大”報告相關內容)的要求命題。
第六條 省、市(區)、縣(區)招辦組織報名、考試等工作。新生錄取工作由省招辦組織進行。
第二章 計 劃
第七條 2008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計劃的編制工作繼續使用教育部研制的“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計劃編制系統”(以下簡稱“系統”)在網上進行。所有成人高校必須使用“系統”在網上全口徑編制分省計劃(包括省屬高校在本省的分專業計劃)。其他各部門在計劃編制工作中的職能執行教育部的規定。
各成人高校在分省計劃編制過程中要充分體現成人高等教育為在職從業人員服務、以業余學習為主的特點,盡可能減小全日制脫產學習的在校生規模。
成人高校舉辦函授教育,只能在已按規定履行過函授站登記手續、并報教育部備案的省(區、市)招生。
醫學門類中的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藏醫學、蒙醫學、維吾爾醫學、針灸推拿學、預防醫學、麻醉學、醫學影像學和醫學檢驗等專業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計劃。藝術類、外語類專業安排函授招生計劃須經教育部批準。
各成人高校應在教育部已批準備案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高職高專專業目錄范圍內設置招生專業,其中高職高專專業目錄不得用于設置本科招生專業。
省招辦于報名前向社會公布招生學校及招生專業目錄。未向社會公布的學校和專業不得安排招生。
第三章 報 名
第八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在職、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3、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
4、報考高起本、高起專的考生應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大學專科畢業證書或以上證書的人員。
5、報考成人高校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1)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等臨床類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相應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書或取得國家認可的普通中專相應專業學歷;或者縣級及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并具有中專學歷或中專水平證書。
(2)報考護理學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執業護士證書。
(3)報考醫學門類其他專業的人員應當是從事衛生、醫藥行業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4)考生報考的專業應與所從事的專業對口。
對于不具備條件但要求報考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各市(區)、縣(區)招辦要在報名時告知其畢業后所獲得的醫學成人高等教育學歷文憑不能作為參加執業醫師、執業護士考試的依據,請其慎重報考。
第九條 報名考試地點:考生一般應在戶口所在地報名并參加考試。
第十條 2008年陜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實行網上報名,報名過程分為網報階段和現場報名信息確認兩個階段。
(一)報名辦法和要求:
網報階段:考生通過登錄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http://www.sneac.com,了解我省成人高校招生政策和規定,各市(區)招辦報名信息確認點設置及值班電話,查詢學校招生計劃。點擊“成人高考報名”進入報名網頁,按照網頁的提示和要求,準確輸入考生基本信息及志愿信息;選擇報名信息確認點(原則在考生戶口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縣(區)招辦);核對輸入的信息無誤后提交信息;將系統給出的網報號準確記錄,完成網報過程。
考生應按照專業對口、服從工作需要的原則,在網上準確填寫《陜西省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報名登記表》的各項內容。報考高起本的考生除第一志愿填報本科專業外,二、三志愿也可以填報相同科類的高起專專業(科類不相同的高起專不得填報);報考專升本、高起專各科類的考生志愿均不得跨科類兼報;對報考院校和調劑院校,均設計有“愿服從相同科類專業調劑”欄,愿服從者填寫,不愿服從者不填寫。報考院校代號及專業代號,因填寫錯誤導致影響錄取,責任自負。
現場報名信息確認階段:報考各類成人高校的考生,持身份證和相關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在規定的日期內到報名信息確認點辦理報名資格審查、繳費、攝像及報名登記表復核簽字等手續。現場報名信息確認手續必須由考生本人辦理。未進行現場確認的考生,其報名無效。
1、報考各類成人高校的考生,在報名確認時必須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2、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報名確認時必須提供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或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大學專科或專科以上畢業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由市(區)、縣(區)招辦進行資格審核。嚴禁無正式專科畢業證書的考生報考。
3、報考全國公安院校成人高等教育高起專的考生,由其縣(區)公安局負責,集體到所在縣(區)招辦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4、報考成人高校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到所在縣(區)招辦辦理報名確認手續。報名確認時需要提供相應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由縣(區)招辦進行資格審核。
5、符合免試進入各類成人高校學習條件的考生到市(區)招辦辦理報名確認手續,報名確認時須提供獲獎證書及表彰決定文書原件和復印件。
符合免試進入各類成人高校學習條件的優秀運動員,報名確認時須出具省體育局人事部門的《優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該表由國家體育總局監制)。
6、凡符合照顧政策的考生,報名確認時須提供有關獲獎證書及表彰決定文書原件及復印件(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憑省民政部門頒發的《自謀職業證》),優秀運動員還須出具經省體育局人事部門審核的運動成績證明。由市(區)、縣(區)招辦審核,逾期未繳驗有關證件和辦理手續的,不予承認。
各市(區)招辦應認真審查照顧類考生資格并與報名信息進行核對,嚴禁弄虛作假。報名結束后,按要求將照顧考生分類造冊上報省招辦。
(二)網報時間:8月20日至8月28日;現場報名信息確認時間:9月1日至9月6日,逾期不再辦理。
第十一條 各市(區)、縣(區)招辦組織成人高校招生確認報名信息的工作流程為:考生向報名確認點提供自己的網報號,報名確認點查看考生信息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后繳費;領取《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信封等,現場填寫;對考生用數碼攝像機進行現場攝像;各項數字化信息和圖像信息即刻合成,打印出含有考生照片、報名信息和志愿信息的報名登記表,經考生本人核查后簽字確認并填寫報名登記表上相關內容,粘貼身份證復印件、大專畢業證復印件(專升本考生)、醫學門類專業考生資格證書復印件、符合照顧政策的考生材料復印件,《考生報名登記表》和《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分別按科類及準考證號順序整理。
《考生報名登記表》、《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由各市(區)招辦保存備查,保存期一年。
各市(區)招辦負責核查、匯總本市(區)考生報名信息,根據準考證號采用計算機隨機編排試場(標準試場30人),打印考生準考證、試場編排表、試場考生照片存根等,并于9月10日前將考生報名信息庫,試場編排庫及試場編排表等報送省招辦,縣(區)招辦負責寄發考生準考證。
報名信息的采集、報送和管理工作嚴格執行《陜西省招生考試信息管理工作實施細則》。
第四章 考 試
第十二條 今年成人高考各科類考試科目及規定為:
(一)高起本
1、文史類〔含外語(文)、藝術(文)、體育(文)〕:語文、數學(文)、外語、歷史地理綜合(簡稱史地)。
2、理工類〔含外語(理)、藝術(理)、體育(理)〕:語文、數學(理)、外語、物理化學綜合(簡稱理化)。
(二)高起專
1、文史類〔含外語(文)、藝術(文)、體育(文)〕:語文、數學(文)、外語。
2、理工類〔含外語(理)、藝術(理)、體育(理)〕:語文、數學(理)、外語。
(三)專升本
各科類統考科目為政治、英語和一門專業基礎課。
1、文史類:政治、英語、大學語文。
2、藝術類:政治、英語、藝術概論。
3、理工類:政治、英語、高等數學(一)。
4、經濟管理類:政治、英語、高等數學(二)。
5、法學類:政治、英語、民法。
6、教育學類:政治、英語、教育理論。
7、農學類:政治、英語、生態學基礎。
8、醫學類:政治、英語、醫學綜合。
9、體育類:政治、英語、教育理論。
10、中醫藥類:政治、英語、大學語文。
(四)高起本、高起專考試科目中的外語,分為英、日、俄3個語種,由考生任選一種。專升本層次中只設英語1個語種。
以上各科滿分均為150分,全部實行分卷考試。高起本、高起專的統考科目每門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專升本每門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五)藝術和體育類專業招生必須對考生進行專業加試,考生的專業課考試由各招生院校自行命題并組織考試、閱卷。省招辦制定和提供統一的信息標準。所有組織專業課考試的院校必須于2008年10月25日前將成績軟盤和成績冊報送省招辦,因報送的成績錯誤或未按時報送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組織專業課考試的院校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全國各類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定于10月11日、12日進行,考試時間表如下:
1、高起本、高起專考試時間表
日 期 時 間 |
10月11日 |
10月12日 |
9∶00—11∶00 | 語文 | 外語 |
14∶30—16∶30 | 數學 | 史地 理化 |
2、專升本考試時間表
日 期 時 間 |
10月11日 |
10月12日 |
9∶00—11∶30 | 政治 | 大學語文 高等數學(一) 藝術概論 高等數學(二) 民法 教育理論 生態學基礎 醫學綜合 |
14∶30—17∶00 | 英語 |
第十四條 考試組織
1、各市(區)按考生分布區域設定考區,考點應設在縣(區)級以上政府所在地具有電子監控設備的公辦學校。
2、各市(區)招辦要成立考務辦公室,統籌安排考試工作。認真做好監考及工作人員的選聘和培訓工作,有子女、親屬參加考試的人員不得聘請擔任監考或工作人員。
3、各市(區)招辦10月9日派專人持介紹信到省招辦財務室繳納報名考務費,然后到印刷廠領取試題。考試結束后,10月14日前將試卷送達成人高考試卷保管站。試題試卷的運送、保管嚴格執行《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保密工作規定》。
4、考試工作規則執行教育部《2008年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教考試〔2008〕1號)。
第十五條 評卷工作由省招辦統一組織進行;考試成績由各縣(區)招辦通知考生本人。不對考生查卷。
第十六條 為進一步規范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確保成人高校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公平、公正,倡導誠信考試,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建立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誠信檔案的通知》(教學廳[2005]11號)精神,今年繼續對參加成人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要建立考試誠信電子檔案。主要內容為考生參加統考發生違規行為的簡要事實及處理結果。省招辦負責采集、確認考生的考試誠信記錄信息。錄取時,省招辦將以附加表的方式向高等院校提供違規考生(電子檔案考生特征標識為W)參加全國統考的違規簡要事實及處理結果,作為高等院校決定是否錄取考生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
第五章 錄 取
第十七條 錄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由省招辦組織實施。
2008年陜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實行網上錄取,分為現場局域網和遠程廣域網兩種形式。錄取工作于11月下旬開始,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辦法,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報名條件、考試成績達到投檔分數線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和錄取的專業,負責對遺留問題的處理。省招辦在錄取時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對招生院校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對其錄取工作予以監督,對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況予以糾正。同時,各招生院校也要發揮校內紀檢、檢察部門的作用,加強自我監督,建立自我約束機制。
第十八條 錄取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由省招辦根據成人高等教育對新生的最基本要求,參照考生統考科目的成績和招生計劃數分科類劃定。其中,高起本、高起專的藝術類專業(除史論、編導類專業外)和體育類專業的最低控制分數線不得低于相應招生類型和考試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高起本、高起專藝術類考生數學成績不計入總分,由招生學校錄取時作為參考;藝術和體育類專業還要劃定專業課考試最低控制分數線,錄取時,在文化和專業課成績均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中,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取的最低控制分數線報教育部備案。
第十九條 成人高校招生計劃調整工作在錄取會前進行。11月10日前省招辦向各招生院校書面通知上線生源情況,上線生源數大于原招生計劃數的院校應盡早向計劃管理部門申請調整招生計劃,所有成人高校必須使用教育部研制的“系統”在網上進行招生計劃的調整。
第二十條 錄取及投檔照顧政策:
(一)獲得“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和“全國‘五一’勞動獎章”者,經本人申請,招生學校同意,省招辦審核,可免試入學。
(二)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經本人申請,招生學校同意,省招辦審核,可免試入學。
(三)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可在總分上增加50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為30分),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在總分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1、獲得市(區)級以上(含市、區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省政府廳、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獲得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 “五一勞動獎章” 、“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3、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少數民族聚居地區(鎮安縣西口回族鎮、鎮安縣茅坪回族鎮、寧陜縣江口回族鎮)的少數民族考生,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地處市(區) 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7、年滿25周歲以上的考生(1983年12月31日前出生)。
(五)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可在總分上增加10分投檔,由招生學校確定是否錄取。
符合兩項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其照顧分數按幅度較大的一項執行,不累計。
第二十一條 錄取階段,根據考生上線情況,在已核定的招生計劃總數內,省招辦積極做好調劑錄取工作,調劑錄取僅限于報考條件及考試科類相同(有特殊規定的除外)的專業,沒有志愿的一律不予調劑。對于不足開班專業的考生,由所報院校負責征集考生志愿,省招辦予以調劑錄取。
第二十二條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錄取統一使用計算機管理電子檔案,包括考生的基本信息(含照片)、統考成績、報考志愿等,由省招辦匯總后建立,招生學校錄取時在網上下載。
招生學校按省招辦審批后的新生錄取名單簽發通知書。錄取通知書由招生學校直接郵寄給考生本人,不得交其他人轉寄或轉交。
成人高校招生集中錄取結束后,不再進行補錄。
第二十三條 成人高校招生全面實行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制度,凡游離于國家招生體制外、未經省招辦辦理錄取手續而擅自招收的學生,不予進行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新生學籍電子注冊。
第二十四條 各類成人高校不得招收試讀生、旁聽生、單科生和超前生,違者追究直接責任人及其領導的責任。
第二十五條 錄取工作結束后,省招辦將向教育部報送當年錄取新生的數據庫,并向招生學校所在地畢業證書驗印部門提供本年錄取新生名單。
第二十六條 各類成人高校錄取的新生,應在下一年春季入學。新生入學后,學校要對新生進行復查,對于不符合條件和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必須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省招辦備案。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對違反招生有關規定應予處罰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8號)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2008年陜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簡明進程表
序號 | 工作內容 | 主辦單位 | 完成時間 |
1 | 修訂成人高校招生《實施辦法》、《考生守則》、《違規處理辦法》等 | 省招辦 | 6月 |
2 | 印發招生文件和有關表、冊,公布招生計劃 | 省招辦 | 6月—7月 |
3 | 編制網上報名程序和操作說明,培訓市(區)招辦工作人員 | 省、市招辦 | 8月中旬前 |
4 | 召開考務工作會,安排布置報名考試工作,領取報名表冊 | 省、市招辦 | 8月上旬 |
5 | 報名、匯總有關統計表 | 省、市、縣(區)招辦 | 8月20日─9月10日 |
6 | 報送考生報名信息及有關統計表 | 省、市招辦 | 9月10日前 |
7 | 召開考試督查團會議、評卷工作會議 | 省招辦 | 9月下旬 |
8 | 入闈印題,做好發放試題的準備工作 | 省招辦 | 10月上旬 |
9 | 考試督查團分赴各市(區);培訓監考人員, 安排考試值班工作;發放和領取統考試題 |
省、市招辦 | 10月上中旬 |
10 | 考試 | 省、市、縣(區)招辦 | 10月11日─12日 |
11 | 試卷保管站人員報到,送交試卷 | 省、市招辦 | 10月14日前 |
12 | 評閱試卷、登分 | 省招辦 | 10月下旬─11月上旬 |
13 | 統計考生成績,打印成績單和有關統計表,通知考生成績 | 省招辦 | 11月上旬 |
14 | 劃定、公布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 省招辦 | 11月上旬 |
15 | 建立考生電子檔案 | 省、市、縣(區)招辦 | 11月20日前 |
16 | 制定網上錄取實施細則,完成網上錄取系統布線,進行系統調試 | 省招辦 | 11月中旬 |
17 | 錄取 | 省招辦 | 11月下旬 |
18 | 匯總上報有關統計表,總結招生考試工作 | 省招辦 | 12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