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成人高考考試預計2018年10月27、28日舉行,北京雄鷹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屬考試吧環球網校(以下稱考試吧環球網校)開展針對此次考試的網絡輔導,并開設超級VIP套餐,學員(以下簡稱甲方)自愿參加考試吧環球網校(以下簡稱乙方)成人高考輔導學習。雙方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 (學員簽字)
(下文簡稱甲方、乙方)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1.甲方按乙方規定的價格交納學費,以開通所學科目的課程;
1.2.甲方認真閱讀并簽署套餐協議;
1.3.甲方在簽署協議、申請免費重學時,須提供真實的、一致的信息;提供虛假的、涂改的、不一致的信息可視為放棄后續重學服務。
1.4.甲方在課程開通后,認真學習乙方提供的課程;
1.5.甲方在滿足重學條款的情況下,可以向乙方申請辦理免費重學;
1.6.甲方在交納學費后,如需要開具發票,必需當年致電乙方客服,備注發票所需的抬頭、內容(服務費/咨詢費/網絡培訓服務費)、金額、郵寄地址等相關信息。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2.1.乙方在2018年考試大綱及教材發行后,制作最新版本網絡課程,并按正常進度上傳,供甲方學習,如教材未出版最新版本,則不予更新課件;
2.2.乙方有義務保證甲方個人信息不得公開,只留乙方備案使用;
2.3.乙方有義務在甲方所在地成績公布后起30個工作日內受理重學服務申請,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或拖延辦理;
2.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簽署協議、申請免費重學時提供真實、一致的個人信息,并根據重學條款審核甲方是否符合重學條件;
2.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尊重乙方的版權,不得交由他人使用,不得利用盜版課件從事非法牟利活動;
2.6.乙方在甲方需要的前提下為甲方提供當年的收費憑證(正規發票或收據)。
2.7. 乙方提供課程服務僅限于購買課程套餐學員本人。
2.8. 乙方的課程產品有效期說明:甲方購買的2018年度課程有效期為購買之日起至考試(2018年10月28日全國成人高校招生考試統一考試日期)后三天,即有效期截止2018年11月1日00:00:00,超過該時間后,課程失效,甲方賬號的課程將被關閉,下載的視頻課件將不能再觀看。如若甲方滿足重學條件(詳見本協議第三款),辦理重學服務之后,重學課程有效期為重學開通之日至重學當年考試結束后三天關閉課程。
三、超級VIP套餐重學條款:
甲方參加報名科目的考試,成績在0分-合格分數線區間,可申請該科目的免費重學服務。
3.1 重學條件
3.1.1 乙方在2019年,根據甲方2018年考試成績情況,為甲方辦理2019年重學服務。重學服務最多可享受2019年、2020年倆次。
3.1.2 甲方成績達到合格分數或超過分數線則視為通過考試,下一年度不享受重學服務;
“合格分數線”為對應考試科目當年全國的統一合格分數線或所報考區域公布的合格分數線;
3.1.3 乙方在核實甲方符合免費重學條件后,為甲方辦理該科目的免費重學服務。
3.2.甲方在學習過程中,出現以下任意情況,將視為自動放棄后續的免費重學服務;:
3.2.1.如因甲方原因,甲方沒有參加考試,或考試過程中有舞弊等違反考試紀律等不良行為不予重學;
3.2.2.甲方網站購買“超級VIP套餐”時,未提供真實正確的信息或信息不全的;
3.2.3.沒有在本協議規定的申請重學時間內辦理申請重學,或沒有向乙方提供準考證號碼、身份證號碼、考試成績單;
3.2.4.甲方在未經乙方書面同意條件下,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漏課程及輔導資料內容,或者由于甲方的失誤,導致其他任何第三方獲知課程或輔導資料內容的;
3.2.5.甲方在學習乙方課程中,與他人共用賬號的;
3.2.6.在申請免費重學時,提供的信息與簽署協議時提供的信息不一致。
3.3.甲方根據所選套餐,滿足對應適用的3.1條款,不在3.2條款內,且在規定時間提出申請的,則享有免費重學服務的權利
3.4.甲方成功辦理重學服務時,乙方為其開通班次:精講班、沖刺班、模考班、內部資料班、應試技巧班,考前沖刺直播;實際課程模塊班型以乙方最新公布為準。
四、辦理重學程序:
4.1.甲方完成所選課程的學習,且參加當年的成人高考的考試;
4.2 . 甲方于成績公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以乙方收到下述文件時間為準),以郵件形式提交網校用戶名與考試當年官方成績單(圖片格式),并且電話確認,逾期未提交申請的或未最終電話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網校郵箱:kefu@xiongying.com;
4.3.乙方收到甲方重學申請的全部信息后,經核實無誤的,為甲方辦理重學手續;
4.4 . 如乙方認為甲方符合重學條件,允許重學的,乙方將按照3.4條款開通次年新版網絡課程;乙方認為甲方不符合重學條件的,不允許重學的,將不允許重學的說明通過電子郵件或電話方式通知甲方。
五、協議的簽署、變更、違約責任:
5.1.本協議自開課之日起通過網絡簽署,請考生開通超級VIP套餐后,在學習中心“我的協議”中自行簽署,此協議簽署后方可生效;
5.2.如甲方沒有滿足3.1重學條款,則本協議失效;
5.3.雙方應遵守本協議權利與義務的規定,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協議;
5.4.協議簽署立即生效,甲方申請重學時不得以非本人簽署或未了解協議內容為由提出違反協議規定的要求。如甲方提出此類要求,乙方有權終止服務。
5.5.當協議解釋或履行中發生爭議時,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當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 方: 網校用戶名: |
乙 方:北京雄鷹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電子郵件: 交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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