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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考研大綱及解析 ※ 大綱下載 ※ 關注微信
2020法律碩士(非法學)考試大綱已發布,今年考試大綱的發布較往年提前了兩個月。試卷仍將分為專業基礎卷和綜合卷,其中專業基礎卷包括刑法學、民法學兩部分,綜合卷包括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三部分。法學和非法學大綱內容保持一致。
新東方在線法碩教研室對2020法律碩士(非法學)考試大綱與2019法律碩士(非法學)考試大綱進行了對比,詳情可參看變動對比。
2020法碩(非法學)考試大綱&2019法碩(非法學)考試大綱對比表
一、刑法學
章 | 節 | 2020大綱變化 |
第一章 緒論 |
第一節 刑法概述 | |
第二節 刑法的基本原則 | ||
第三節 刑法的效力范圍 | ||
第二章 犯罪概念 |
第一節 犯罪的定義 | |
第二節 犯罪的基本特征 | 2,犯罪是觸犯刑律的行為,具有刑事違法性(刑律改為刑法) | |
第三章 犯罪構成 |
第一節 犯罪構成概述 | |
第二節 犯罪客體 | ||
第三節 犯罪客觀方面 | ||
第四節 犯罪主體 | 新增:二、刑事責任能力 :刑事責任能力概述 刪除:三,我國刑法對老年人刑事責任的規定 刪除:四、刑事責任能力和其他影響刑事責任能力的因素 刪除:刑事責任能力的概念 | |
第五節 犯罪主觀方面 |
| |
第四章 正當化事由 | 第一節 正當化事由概述 | |
第二節 正當防衛 | ||
第三節 緊急避險 | ||
第五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態 | 第一節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態概述 |
|
第二節 犯罪既遂 | ||
第三節 犯罪預備 |
| |
第四節 犯罪未遂 |
| |
第五節 犯罪中止 |
| |
第六章 共同犯罪 |
第一節 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構成 | |
第二節 共同犯罪的形式 | ||
第三節 共同犯罪人的種類及其刑事責任 | 五、共同犯罪與犯罪的停止形態 共同犯罪與犯罪預備、未遂;共同犯罪與犯罪中止(刪除) | |
第七章 罪數形態 | 第一節 罪數形態概述 | |
第二節 實質的一罪 | 二、繼續犯 繼續犯的概念;繼續犯的特征;繼續犯的類型;繼續犯的法律后果;繼續犯的處斷原則。(改為:繼續犯的意義) 三、想象競犯 新增:想象競和犯與法條競合 五,法條競合犯 法條競合的概念;法條競合犯的概念;法條競合犯的特征;法條競合犯的處斷原則 (刪除) | |
第三節 法定的一罪 | ||
第四節 處斷的一罪 | ||
第八章 刑事責任 | 第一節 刑事責任概述 | |
第二節 刑事責任的根據和解決方式 |
二、刑事責任的解決方式 刑事責任解決的幾種方式。(改為:刑事責任的幾種解決方式) | |
第九章 刑罰概述 | 第一節 刑罰的概念和目的 | |
第二節 刑罰的種類和體系 | 三、主刑 死刑的適用;死刑的限制(改為:死刑的適用及其限制) 五、非刑罰處理方法 新增:刑罰規定的非刑罰處理方法;從業禁止 | |
第十章 量刑 | 第一節 量刑的概念和原則 | |
第二節 量刑情節 | ||
第三節 量刑制度 |
| |
第十一章 刑罰執行制度 |
第一節 減刑 | |
第二節 假釋 | 二、假釋的條件 對象條件,限制條件,實質條件(改為:對象條件、實質條件,限制條件) | |
第十二章 刑罰消滅制度 | 第一節 刑罰消滅概述 | |
第二節 時效 | 二、追訴期限 追訴期限的規定;追訴期限起算的規定;時效中斷的概念及其起算方法;時效延長的概念及其起算方法。(改為:計、計) | |
第三節 赦免 | ||
第十三章 刑法各論概述 |
第一節 刑法各論的研究對象和體系 | |
第二節 罪狀、罪名、法定刑 | 二、罪狀 罪狀的概念;罪狀的種類:簡單罪狀、敘明罪狀、空白罪狀、空白罪狀與敘明罪狀并存形式(刪除)引證罪狀、混合罪狀(新增) 四、法定刑 法定刑的概念;法定刑的種類:絕對確定的法定刑、絕對不確定的法定刑和相對確定的法定刑;相對確定的法定刑在我國刑法分則條文中的具體規定方式;宣告刑的概念及其與法定刑的關系(改為:絕對不確定的法定刑、相對確定的法定刑;相對確定的法定刑的具體規定方式;) | |
第十四章 危害國家安全罪 |
||
第十五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
二、本章要求掌握的內容 新增:破壞電力設備罪;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物品罪;劫持船只、汽車罪;危險物品肇事罪 | |
第十六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
二、本章要求掌握內容 新增:生產、銷售劣藥罪,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強迫交易罪 | |
第十七章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 二、本章要求掌握內容 新增:非法侵入住宅罪、拐騙兒童罪 | |
第十八章 侵犯財產罪 | 二、本章要求掌握內容 新增: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 |
第十九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 二、本章要求掌握內容 新增: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 |
第二十章 貪污賄賂罪 | ||
第二十一章 瀆職罪 |
二、民法學
20大綱無變化
三、法理學
章 | 節 | 2020大綱變化 |
第一章 緒論 |
第一節 法學 | |
第二節 法 理 學 | ||
第二章 法的特征與本質 |
第一節 法的概述 | |
第二節 法的基本特征 | ||
第三節 法的本質 | ||
第三章 法的起源與演進 | 第一節 法的起源 | |
第二節 法的演進 | ||
第三節 法律全球化 | ||
第四章 法的作用與法的價值 | 第一節 法的作用 | |
第二節 法的價值 | ||
第五章 法的淵源、效力與分類 | 第一節 法的淵源 | 三、當代中國法的淵源改為:憲法;法律;行政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特別行政區的法律;行政規章;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 |
第二節 法的效力 | ||
第三節 法的分類 | ||
第六章 法律要素與法律體系 | 第一節 法律要素 | |
第二節 法律體系與法律部門 | ||
第三節 當代中國的法律體系 | ||
第七章 立法 | 第一節 立法概述 | |
第二節 立法原則 | ||
第三節 立法程序 | 刪除: 三、我國行政法規的制定程序 | |
第八章 法律實施 | 第一節 法律實施概述 | 新增:法律實施的主要基礎與動力 |
第二節 執法 | ||
第三節 司法 | ||
第四節 守法 | ||
第五節 法律監督 | ||
第九章 法律職業與法律方法 | 第一節 法律職業 | |
第二節 法律職業倫理 | 新增:法律職業倫理的特點 | |
第三節 法律解釋 | 體系解釋改為:系統解釋 | |
第四節 法律推理與論證 | ||
第十章 法律關系 | 第一節 法律關系概述 | |
第二節 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 | ||
第三節 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與消滅 | ||
第十一章 法律責任與法律制裁 | 第一節 法律責任 | |
第二節 法律制裁 | ||
第十二章 法治 | 第一節 法治概述 | |
第二節 全面依法治國 | ||
第十三章 法與社會 | 第一節 法與社會的一般關系 | |
第二節 法與經濟 | ||
第三節 法與政治 | ||
第四節 法與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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