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大深研院〔2014〕3號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3]12號)以及《哈爾濱工業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研院發[2014]4號),結合深圳研究生院今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現確定深圳研究生院2014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如下。
一、工作原則
堅持對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在保證人才培養質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意愿,又兼顧國家、國防建設需求和學科建設工作的需要。
復試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側重,在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知識、科研能力、創新精神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核。復試過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規范、操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要提高服務意識,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工作組織
復試及錄取工作的具體組織由研究生院負責,監督工作由校監察處負責。
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校本部相關要求,深圳研究生院組成復試及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并設立復試及錄取工作督察小組,公布督察電話,如下:
復試及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張敏
副組長:俞曉國
組員:王軒、張欽宇、李兵、金文標、王耀武、李明雨、趙毅
復試及錄取工作督察小組名單:
組長:姚英學
組員:張雁、李琳、于剛
督察電話:0755-26032776
三、錄取規模
注:各專業只招英語考生。
四、復試工作
五、錄取工作
1.正常錄取
(1)深圳研究生院各學科復試的筆試、面試成績合格線與校本部同學科相同。筆試或面試任一成績沒有達到合格線者,將失去被錄取的資格。
(2)考生的最后總分為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之和。錄取時按深圳研究生院考生最后成績排序,由高向低順序錄取。考生最后總分相同時,按初試總分排序,初試總分相同時按統考前三科總分排序。
(3)復試合格線、復試和錄取結果由校本部各相關院(系)統一公布。
(4)深圳研究生院的錄取工作單獨進行,由校本部相關學科給予配合支持。
2.校內調劑錄取
(1)校內調劑錄取總體原則
a. 對本學科(領域)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規模的學科(領域),可以在校內該學科和相近學科(領域)的合格生源中調劑錄取。
b. 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學科的報考條件。
c. 初試成績須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學科(領域)的復試資格線,且滿足調劑學科的復試資格線。
d. 滿足教育部規定的調劑錄取條件。
(2)校內調劑錄取程序
a.深圳研究生院各學科的調劑錄取工作方案由各學科報復試及錄取工作小組匯總后報送校研招辦對外公布。調劑錄取工作方案的內容包括:調劑錄取原則、擬調劑錄取人數、可調入的學科、調劑申請條件及復試與錄取辦法。
b.在規定時間內,考生本人填寫校內調劑錄取申請表(見附件3),并送交校研招辦。調劑報名結束后,校研招辦將初審合格的報名材料轉給深圳研究生院。
c.深圳研究生院各學科根據調劑復試方案中規定的條件,確定滿足調劑條件的復試考生名單。復試考生名單必須通過深圳研究生院復試及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
d.深圳研究生院對考生進行第二次復試,復試滿分為280分。復試結束后,深圳研究生院將所有考生調劑錄取申請表、第二次復試成績和調劑錄取意見報送校研招辦進行復審。以上材料由深圳研究生院復試及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簽字確認,并加蓋深圳研究生院公章。復審合格后,調劑錄取結果由相關院(系)進行公示。
3.從校外調劑錄取
(1)從校外調劑錄取的原則
a.生源不足的學科應積極調劑錄取報考外單位的合格考生,原則上要求考生第一學歷為“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
b.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學科的報考條件,調入學科與考生報考學科相同或相近,原則上不接收跨一級學科調劑。
c.初試成績滿足原報考學科我校的復試資格線,以及擬接收學科的復試資格線。
d.滿足教育部規定的調劑錄取條件。
(2)從校外調劑錄取的程序
a.深圳研究生院將接收校外調劑錄取工作辦法報校研招辦,由校研招辦在網上統一對外公布。考生按調劑信息中規定的方式進行報名。
b.國家分數線公布后,校研招辦開通教育部網站的調劑系統,接收校外調劑考生的網上報名。在規定時間內,校研招辦將符合學校有關要求的校外調劑考生的電子檔案轉發給深圳研究生院。
c.深圳研究生院各學科根據調劑復試方案中規定的條件,確定滿足調劑條件的復試考生名單。復試考生名單必須通過深圳研究生院復試及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
d.深圳研究生院對符合接收條件的考生進行復試,復試要求同校內調劑。復試結束后深圳研究生院將所有調劑考生調劑申請表、復試成績及錄取意見報校研招辦復審。以上材料由深圳研究生院復試及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簽字確認,并加蓋深圳研究生院公章。復審合格后,調劑錄取結果由深圳研究生院進行公示。
4.本校生源向校外調劑
在教育部公布全國復試分數線后,對初試成績符合國家要求而未被深圳研究生院錄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單位調劑。校研招辦將按教育部有關要求積極為這部分考生辦理調劑手續,有關流程將另文說明。
六、時間安排
1.各階段工作時間表
時 間 |
內 容 |
3月5日 |
深圳研究生院報送并公布復試方案 |
3月13~14日 |
復試報到及資格審查 |
3月15日上午8:30~11:30 |
全校統一筆試 |
3月15日下午 ~3月18日 |
|
3月19日~4月8日 |
進行校內外調劑錄取,各學科報送擬錄取庫 |
4月8日~22日 |
校研招辦審核擬錄取名單,并報送省招辦 |
6月 |
根據教育部批復發放錄取通知書 |
七、其他事項
1.關于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深圳研究生院的復試及錄取工作須按照《哈爾濱工業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研院發[2014]5號)進行。
2.關于碩士生獎學金評定
深圳研究生院擬錄取碩士生獎學金的評定按《哈爾濱工業大學深圳研究生院2014級碩士研究生第一學年獎助學金評定辦法》(另文下發)執行。
深圳研究生院第一學年在校本部學習的新生由深圳研究生院評定新生獎學金等級,按校本部獎學金額度發放獎學金和生活補助;第二學年,新生由校本部轉往深圳研究生院報到后,獎學金評定和補助發放工作按深圳研究生院相關規定執行。
3.MPA考生的復試
報考深圳研究生院MPA考生的復試由深圳研究生院繼續教育學院負責,有關時間和要求見繼續教育學院通知。
4.新生體檢及有關要求
體檢在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由深圳研究生院組織。體檢合格者方可注冊,取得學籍。不合格者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經深圳研究生院審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期滿體檢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本文件由哈爾濱工業大學深圳研究生院學生發展處(部)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755-26033759
監督電話:0755-26032776
哈爾濱工業大學深圳研究生院
2014年3月4日
相關鏈接:2014考研復試分數線 | 復試分數線交流 | 考研復試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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