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調劑
要求:(1)考生分數達到第一志愿專業對應國家一區復試分數線(國家復試分數線公布前提前進行院內調劑、校內調劑的考生,如分數未達到國家一區復試分數線,則復試成績無效),并且達到申請調劑學院調劑專業的復試分數線。(2)考生考試科目與申請調劑專業考試科目對等,即:統考科目專業可申請調劑對應自命題科目專業,統考數學一專業可申請調劑統考數學二、三等(理學自命題數學可視為統考數學一),以此類推,反之不能申請調劑,原則上只能在同一學科門類申請調劑。(3)調劑信息第一時間發布在學校研招網和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不接收電話、郵件、來人來函等其他方式申請,校內調劑不需登錄全國研招網調劑系統。(4)申請調劑到085239項目管理專業的考生必須符合相應的報考條件,見招生簡章。(5)單獨考試強軍計劃不能調劑專業。(6)第一志愿已上線或已申請調劑的考生,想放棄原志愿,須由本人提出如下內容的書面申請:“本人經審慎考慮,雖然已上線可以參加復試,仍然決定放棄原志愿進行校內調劑,并知悉‘第一志愿、院內調劑、校內調劑、校外調劑’的錄取優先順序。(附考生編號、本人簽名、需放棄的原志愿學院和專業、日期)”。書面申請交至原志愿學院研究生科辦理,方可重新申請調劑。此申請從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復試信息”模塊開放之日起開始辦理。如原志愿沒有上線或復試未錄取,無需此申請。如報考學院和專業均不變,只需調劑導師的,可以在學院研究生科資格審查時申請辦理,或在復試過程中由學院直接調劑,無需此申請。(7)考生可以申請調劑研究方向,即申請由全日制調劑到非全日制,也可以申請由非全日制調劑到全日制。 (8)以上要求以教育部最終公布文件為準,如調劑不符合教育部文件要求,則復試成績無效。
1.院內調劑:報考學院不變,但需調劑專業、研究方向或導師。
說明:考生登錄學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填報調劑申請,打印調劑申請單交學院研究生科,具體辦法按學院要求執行。
2.校內調劑:報考學校不變,但需調劑學院。
說明:(1)考生登錄學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填報調劑申請,打印調劑申請單交調入學院研究生科,具體辦法按調入學院要求執行。(2)考生專業筆試成績校內各學院互認,但學院另有要求的按學院要求執行。考生也可申請參加第一志愿報考學院組織的專業筆試(筆試試卷由學校統一調取,考生無需辦理任何手續),是否受理由各學院自定。
3.校外調劑:第一志愿報考外校,但需調劑到我校。
說明:(1)第一志愿報考申請調入專業。(2)滿足學校和學院的其它要求。
我校接收校外調劑的信息發布在全國研招網(yz.chsi.com.cn)“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
校外調劑 | |||
接收學院 |
接收專業 |
電話 |
郵箱 |
009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 |
071006神經生物學 071010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 071011生物物理學 |
028-83204117 |
chengyuan@uestc.edu.cn |
021醫學院 |
105500藥學 107200生物醫學工程 |
028-83203618 028-83203613 |
medicine@uestc.edu.cn |
031基礎與前沿研究院 |
070200物理學 081700化學工程與技術 |
028-83201896 |
huangwulin@uestc.edu.cn |
除以上專業外,其他專業均不接收校外調劑 |
注:校外調劑考生調初試試卷時間統一在全國調劑錄取結束后(5月上旬),以考生在全國研招網(yz.chsi.com.cn)“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網上確認的調劑錄取結果為準,無需發送“調卷函”(個別學校特別要求發送的請傳真至028-61830153-115)。
六、上報錄檢
1.錄取優先順序為:第一志愿、院內調劑、校內調劑、校外調劑。
2.院內調劑優先級由學院自定。
3.同一優先級按總成績(初試+復試)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復試總分及單項成績達到滿分的60%才能被錄取。
4.擬上報考生經公示、教育部5月錄檢合格后才確定為正式錄取,正式錄取以錄取通知書為準。
5.我校錄取的研究生如未在我校完成全部培養過程,取消所有獎學金及其他獎勵待遇。
6.調檔:錄取類別為非定向或自籌的新生必須在9月1日前將個人檔案調入學院,5月發放調檔函,郵寄地址為學校碩士復試系統登記的考生通信地址。委培協議:除強軍計劃、國防生外,其他錄取類別為定向或委培的新生必須在新生報到入學時將委培協議書一式三份交“研究生院報到驗證處”蓋章(電子科技大學研招網“資料下載”,除研招辦簽字蓋章留空外,其他內容均需如實填寫完整并簽字蓋章)。錄取通知書:5月發放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為學校碩士復試系統登記的考生通信地址。
七、復試紀律
1.有直系親屬報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響公正的相關人員應回避復試及錄取等相關工作。
2.各學院在復試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與學校相關規定,不得違反國家和學校招生政策的規定和權限自定招生辦法。
八、監督與復議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完善對復試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在復試成績公布3日內接受考生投訴和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責成復試小組復議,若考生對復議結果還有異議,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復議,由研招辦通知考生復議結果。
3.研招辦投訴和申訴電話:028-61830153-112,郵箱:yzb@uestc.edu.cn。
4.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投訴和申訴電話:028-61830237、郵箱:jjs@uestc.edu.cn。
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院
二○一七年三月三日
相關鏈接:
2017考研復試分數線 | 2017考研國家線 | 歷年復試分數線 | 復試指導
2017考研調劑信息 | 考生發布調劑信息 | 考研調劑指南
· | 2022考研復試聯系導師有哪些注意事 | 04-28 |
· | 2022考研復試面試常見問題 | 04-28 |
· | 2022年考研復試面試回答提問方法有 | 04-28 |
· | 2022考研復試怎么緩解緩解焦慮心態 | 04-27 |
· | 2022年考研復試的訣竅介紹 | 04-27 |
· | 2022年考研復試英語如何準備 | 04-26 |
· | 2022年考研復試英語口語常見句式 | 04-26 |
· | 2022年考研復試的四個細節 | 04-26 |
· | 2022考研復試準備:與導師及時交流 | 04-26 |
· | 2022考研復試面試的綜合技巧 | 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