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的第二批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碩士學位的授予專業有英語語言文學、俄語語言文學、日語語言文學、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國際貿易學、企業管理和旅游管理。
一、報考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報考人員必須具備大學本科學歷(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報名時交驗大學本科畢業證原件,并留復印件。
3、同等學力者(含成人高等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限大專畢業工作兩年或兩年以上,除交驗大專畢業證外,還需提供在國家正式刊物上發表的專業論文一篇,同時限報本人專科所學或相近專業。無此材料者,不允許報名。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需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大學本科階段主干課程。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報考委托培養的考生可適當放寬),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二、報名日期
全國報名時間統一,具體日期可向當地招生辦公室詢問。
三、 報名地點
所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確定的地點報名;北京地區的考生在本院研究生辦公室報名。
四、考試
1、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
2、初試時間:全國統考時間,詳見《準考證》。
3、復試時間:詳見《復試通知》
4、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須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
五、錄取
根據考生初試成績并結合其復試成績和政治思想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狀況擇優錄取。
六、學習期限
脫產3年。
七、注意事項
1、復試時需交驗本科畢業證、本科成績單等相關證明。(詳見《復試通知》)
2、 我院各專業復試時均須加試相關專業課考試,考試內容請與各院(系)聯系。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注:參考書在我院教材科購買 教材科電話:6577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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