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報名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報名包括網上報名(網上填寫信息和支付報名費)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詳情請瀏覽“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1、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及時間
2016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于9月24日至27日進行預報名),到“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提交報考信息后點擊《下載報名信息表》下載并打印校對《網上報名信息表》(牢記報名編號和密碼,存入手機,保留至錄取當年的9月上旬)。
網上報名須知:
①考生必須在國家規定的網報時間進行網報(包括網上支付報名費),逾期將無法補報,逾期將無法支付報名費(未網上支付報名費視為報名不成功,將無法現場照相)。
②考生必須按網報要求認真、慎重填寫所有信息項。特別強調:特別注意“報考點(即照相地點、考試地點)”、“考試方式(指全國統一考試、聯合考試、單獨考試、推薦免試)”、“報考單位”、“報考專業”、“報考研究方向”、“考試科目”、“專項計劃”填寫是否正確;如上述信息出錯,則只能在規定的網報時間內重新網報;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絕對不能錯(如更名或更改身份證號則以更改后的為準),出生年月日必須與身份證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畢業學校代碼和名稱、畢業時間、畢業專業、考生來源、學習形式、學歷名稱、學位名稱、畢業證書編號、學位證書編號等必須多次校對修改(注意與學歷學籍認證備案表一致),網報截止后所有信息將無法修改。以上信息有誤(認真校對《網上報名信息表》),將取消報考資格!
③報考點選擇要注意:不要將報考點混為報考單位(招生單位)。如你選擇某一報考點,那你一定且只能到你選擇的報考點辦理現場報名確認手續(資格審查、照相等)和參加初試。
中南大學作為招生單位,可接受全國各地符合前述報考條件的考生報考。
中南大學作為報考點,只接受以下考生選擇我校作為報名點和考試地點(不需提供戶口所在地和學習工作單位的證明):第一志愿報考中南大學的考生;中南大學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單獨考試、強軍計劃的考生必須選擇我校報考點。
報考管理類聯考、法律碩士考生和其他考生應選擇學習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和考試(需提供戶口所在地和學習工作單位的證明)。
④報考專業的選擇要注意區分學術型學位與專業學位(專業學位代碼第三位為“5”)。
⑤選擇報考類別時,注意不能填錯。碩士學習階段人事檔案、工資關系仍放就業單位的考生應選擇“定向就業”,其他考生選擇“非定向就業”。 單獨考試考生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應選擇“定向就業”。 選擇“定向就業”的考試報名時必須提前征得定向就業單位的同意。
⑥“通信地址”一欄主要用于郵寄《錄取通知書》。我校碩士生新生《錄取通知書》于6月20日左右發放。請外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選擇便于接收《錄取通知書》的通信地址。中南大學應屆本科畢業生的檔案和學習單位一律填寫為“中南大學XX學院(系、所、年級辦)”。“本人聯系電話”一欄可多填寫幾個,便于聯系。
2、現場報名確認(現場報名時間由報名點確定,我校現場報名時間如下)
2016年11月9日-12日上午(逾期不再補辦,作息時間為:每天的上午8:20-11:30,下午14:40-17:00,12日僅上午報名),考生持報名網站下載的《網上報名信息表》、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畢業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現役軍人還須提交師級以上政治部同意報考的證明),及相關考生要求提供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網報時選定的報考點,憑報名編號進行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未完成現場確認手續者,報考無效。
網上報名時未通過學歷或學籍校驗的還需提供下列材料:已電子注冊的在職考生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已電子注冊的應屆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咨詢網”www.chsi.com.cn
所填各種信息及相關證件必須真實。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凡報考造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報考、復試、錄取資格,或取消學籍。
報名時不需要檔案單位介紹信、報考材料也不需加蓋公章,但錄取之前仍需考生檔案單位政審和同意,所以請在職人員事先最好征得單位同意。
九、入學考試
1、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2、初試時間:2016年12月24至25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6日進行)。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016年12月15日至26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其他身份證件無效)參加初試。《準考證》請保留至2017年9月。
3、初試科目: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會計[125300]、圖書情報[125500]、工程管理[125600]專業聯考初試科目為兩門;教育學[04]、醫學[10]兩個學科門類學術型研究生,以及臨床醫學碩士[1051]、口腔醫學碩士[1052]、公共衛生碩士[1053]、護理碩士[1054]等專業學位覆蓋領域的初試科目為三門;其他學科門類(含專業學位)的初試科目為四門。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①全國統考、聯考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論、201英語一、204英語二、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301數學一、302數學二、303數學三、306臨床醫學綜合能力(西醫)、307臨床醫學綜合能力(中醫)、312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398法律碩士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397法律碩士聯考專業基礎(法學)、408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414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498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497法碩聯考綜合(法學),以上科目考試內容請參照教育部統一編制的考試大綱。
②我校自命題科目:非統考、聯考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題。自命題科目一覽表附后。自命題科目考試大綱請在相應學院(系、所、醫院)網站上查閱。781醫學綜合(自命題)、782
中醫綜合(自命題)請參照2016年國家統考科目306西醫綜合和307中醫綜合的考試大綱。
“強軍計劃(單考)”的初試科目為:111單獨考試思想政治理論、241英語(單考)、第三單元和第四單元科目與統考考試相同,但如應試數學,考試科目為611數學(單考);應試醫學,考試科目為781醫學綜合(自命題)。單考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先選擇統考考生的初試科目,現場確認后由我校統一調整為“強軍計劃(單考)”的初試科目(只將統考科目分別調整為111、241、611)。
③招收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會計[125300]、圖書情報[125500]、工程管理[125600]專業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在復試中進行。
4、初試地點: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中南大學報考點照相、考試地點為中南大學校本部或新校區。
5、復試時間、地點、內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并直接通知考生。復試時間預計為2017年3月下旬。在復試前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考生在復試時所帶材料:準考證(請保留準考證至2017年9月,照相存入手機或計算機)、畢業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本人身份證、成績單、檔案單位政審材料、未通過學歷或學籍校驗的考生須出示《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學歷認證書面報告原件、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明原件,否則不予復試和錄取。
復試形式:口試與筆試、理論與實驗(臨床操作)相結合。復試內容:①專業課筆試;②外語水平測試;③綜合素質及能力的考察。關于復試的具體要求和安排屆時請瀏覽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和所報考學院(系、所、醫院)網站。凡初試成績合格的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須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的兩門課程名稱待下達復試通知時由相關學院另行通知。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繼續加強復試工作,實行比例不低于120%的差額復試,選拔優秀人才。
同等學力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均須在復試時加試兩門所報考學科的本科主干課程。
十、體檢 體檢時間:復試階段在我校進行(參加體檢的具體時間、要求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并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進行。
十一、錄取、調劑
(一)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復試成績占初試與復試總成績的比重在30-50%之間,具體比重由學院(系、所、醫院)在復試之前確定并公布。任何一項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學歷證書造假或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不予錄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參加單獨考試以及在學期間不轉人事檔案或工資關系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錄取時確定學位類型(學術型學位或專業學位)、就讀學院(系、所、醫院)、專業、學費、獎學金等級、培養方式等信息,上述錄取信息上報國家后,不再更改。
(二)調劑(僅作參考;2017年的調劑原則復試前公布)
校內調劑原則:原則上不接收第一志愿報考外校的考生調劑到我校。具體要求如下: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已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可申請調劑。
3、原則上不能跨學科門類調劑復試錄取。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調入專業初試科目有統考數學、統考外國語的,原報考專業初試科目須有統考數學、統考外國語),并須達到調入專業的我校復試分數線。
4、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會計[125300]、圖書情報[125500]、工程管理[125600]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可相互調劑(會計[125300]調入其他聯考類型須滿足畢業時間要求),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5個專業。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5、報考專業學位(臨床醫學專業學位、口腔醫學專業學位除外)的考生不得向對應的學術型學位調劑。
6、報考學術型專業(不含臨床醫學、口腔醫學)的考生在達到該專業我校復試分數線,且統考科目相同或相近的,可申請調劑到對應的專業學位專業。報考法學碩士調劑法律碩士(法學)的,還須符合法律碩士(法學)的報考條件,即本科就讀專業為法學。
7、報考臨床醫學專業學位[專業代碼1051]、口腔醫學專業學位[專業代碼1052]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或學術型專業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專業學位[1051]、口腔醫學專業學位[1052]。
8、推免生的錄取專業名稱及代碼須與國家推免系統中一致,不得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
9、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10、單考和強軍計劃考生不能調劑專業進行復試和錄取。
11、報考我校工學各專業且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可申請調劑軟件工程碩士專業學位[085212]。
2017年碩士生招生簡章完整版下載:2017年碩士生招生簡章(2016101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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