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復 試
第四十九條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對考生的專業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以及綜合素質等方面進行考查,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參加全國統考和聯考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分數要求。招生單位以國家基本分數要求為基礎,確定本單位考生進入復試的要求。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招生單位可自主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要求。第五十條復試應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單位,可以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招生單位要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制訂本單位的復試工作辦法并事先向社會公布。
第五十一條 招生單位在復試前應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招生單位可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第五十二條 招生單位對擬接收的推免生必須在網上報名結束前一周完成復試及接收手續。復試工作由招生單位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實施。
第五十三條 對同等學力考生除復試外,還必須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或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第五十四條 審計碩士、會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旅游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單位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第五十五條 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由招生單位自行組織,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第五十六條 招生單位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第五十七條 考生體檢工作由招生單位在復試階段組織進行,體檢須在招生單位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招生單位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本單位體檢要求。
相關推薦:
· | 2022考研復試聯系導師有哪些注意事 | 04-28 |
· | 2022考研復試面試常見問題 | 04-28 |
· | 2022年考研復試面試回答提問方法有 | 04-28 |
· | 2022考研復試怎么緩解緩解焦慮心態 | 04-27 |
· | 2022年考研復試的訣竅介紹 | 04-27 |
· | 2022年考研復試英語如何準備 | 04-26 |
· | 2022年考研復試英語口語常見句式 | 04-26 |
· | 2022年考研復試的四個細節 | 04-26 |
· | 2022考研復試準備:與導師及時交流 | 04-26 |
· | 2022考研復試面試的綜合技巧 | 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