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發布的《江西省2023年10月自學考試報考簡章》得知,江西省2023年10月自考考試時間為2023年10月28日-29日。課程安排如下:
八、考試及考試專業安排
(一)考試安排
1.考試時間:2023年10月28日-29日。10月20日起,考生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下載并打印《考試通知單》,《考試通知單》使用普通A4紙打印,嚴禁偽造、變造或擅自涂改。考試時,考生須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和《考試通知單》方可入場,嚴禁在《考試通知單》正反面做任何標記。
2.自學考試須安排在與國家、省、市網絡平臺互聯互通的標準化考場內進行。考點設置須遵循“教考分離”原則,考生須實行隨機編排考場。
3.殘疾考生參加自學考試,參照教育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教學〔2017〕4號)執行,需考試機構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便利的條件,應在報考課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向設區市教育考試中心(考試院)提出正式書面申請,報考結束后不予受理。
4.考試成績于12月上旬在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疑問,可在成績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向所在設區市教育考試中心(考試院)申請查分。查分原則是查有無漏評、分數漏登或統計錯誤,評分寬嚴不屬于查分范圍。
(二)專業安排
1.江西省2023年10月自學考試課程安排詳見附件2。在考試課程安排表中,專業名稱前標注“△”符號的為限定報考對象的專業。專業名稱前標有●符號為停考過渡專業,僅限老生報考。
2.2024年起,我省將對開考專業考試計劃進行調整。根據教育部頒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清單(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基本規范(2021年)》,專業和課程結構發生較大變化。我省將對已開考專業及其考試計劃進行相應調整,調整的方案將另行公布。截止2023年12月,所有專業仍按照現行專業考試計劃辦理畢業。2024年,所有考生均按照新的專業基本規范制定的考試計劃報考、參加理論考試、申請課程抵免、參加實踐性環節考核及申請畢業,具體實施時間以省教育考試院官網發布通知為準。
(三)停考專業
1.2022年6月起,教育管理專業(本科,代碼:340101)、漢語言文學專業(專科,代碼:970201)不接納新生報考。老生可繼續報名參加以上兩個專業的課程考試,直至2025年10月。2025年10月最后一次頒發以上兩個專業的畢業證書。
2.2023年起,公共安全管理專業(專科,代碼:680109K)不接納新生報考,老生可繼續報名參加該專業課程考試直至2023年12月。2024年起,不再頒發該專業的畢業證。
3.具體停考規定,詳見《關于我省自學考試停考教育管理專業(本科)、漢語言文學專業(專科)的通知》(贛招委字〔2022〕10號)和《關于我省停考自學考試公共安全管理專科的通知》(贛招委字〔2022〕16號)文件。
附件:
根據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發布的《關于印發《2023年江西省自學考試課程預安排表》等的通知》得知,江西省2023年自學考試時間及課程考試安排已公布,具體如下:
一、報名及考試時間
2023年上半年報名時間為1月上旬,考試時間為4月15—16日;2023年下半年報名時間為7月上旬,考試時間為10月21—22日(具體時間以我院對外公布的報考簡章為準)。
二、課程考試安排
根據教育部頒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清單(2021年)》(以下簡稱《清單》)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基本規范(2021年)》(以下簡稱《規范》),2024年起,我省將對已開考專業及其考試計劃進行相應調整,調整的方案另行公布。同時,將按照新的全國統考課程目錄及新的專業基本規范有關要求,制定我省專業課程考試安排表。自2024年起,所有考生均按照新的專業基本規范制定的考試計劃報考、參加理論考試、申請課程抵免、參加實踐環節考核及申請畢業。
根據《清單》和《規范》要求,截止2023年12月,所有專業仍按照現行專業考試計劃辦理畢業。2023年理論考試全年預安排見附件1,課程教材目錄見附件2。
請相關單位和部門做好宣傳工作,讓考生了解開考專業,提醒考生合理安排學習和考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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