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考試中心、自學考試辦公室,主考院校自學考試辦公室,助學單位:
近年來,隨著現代化管理手段在自學考試工作領域的推廣使用,科技考務進程的不斷深化,我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水平得到不斷提升,管理日趨規范,工作效率明顯提高,我市自考事業保持了平穩、健康發展態勢。
為了進一步規范我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各項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務考生,實現科學發展。在認真梳理業務流程、并對近年來自考各項業務進行全面統計分析的基礎上,經深入調研,充分論證,現決定自2010年1月份考試開始,對我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相關業務辦理時間進行調整(詳見附件)。
現將調整后的業務辦理時間安排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并做好相關宣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業務辦理時間安排
序號 | 考試期 | 注冊、報考、繳費時間 | 成績發布時間 | 成績復核申請時間 | 畢業申報時間 | 論文申報時間 | 學位申報時間 |
1 | 1月份 | 上一年度12月1日至10日 | 3月12日 | 3月12日至16日 | 上半年 6月8日至12日 |
上半年 6月9日至14日 |
上半年 3月17日至23日 |
2 | 4月份 | 當年1月5日至15日 | 6月8日 | 6月8日至12日 | |||
3 | 5月份 | 當年3月20日至24日 | 9月1日 | 9月1日至5日 | |||
4 | 7月份 | 當年5月15日至20日 | 9月12日 | 9月12日至16日 | 下半年 12月8日至12日 |
下半年 12月9日至14日 |
下半年 9月17日至23日 |
5 | 10月份 | 當年8月25日至9月5日 | 12月8日 | 12月8日至12日 | |||
6 | 11月份 | 當年9月20日至24日 | 次年3月1日 | 次年3月1日至5日 |
注:本表中的時間安排自2010年1月份考試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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