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的統一安排,我省201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及高職高專、二學歷考試定于10月23日至24日進行,現將此次考試報名的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報名報考時間:
報名報考時間定于8月16日——9月15日(周六、周日正常辦公9月10日休息),考生須到縣(市、區)招生辦公室辦理報名報考手續。
二、報名報考條件、地點和辦法: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宗教信仰、財產狀況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可以報名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職高專、二學歷考試報名報考資格僅限于已開設高職高專、二學歷教育的高等院校全日制的在籍學生。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新考生和未攝像的考生必須本人持有效證件(包括:①居民身份證;②軍警人員證件;③未成年人的戶口薄;④因居民身份證丟失,要有公安戶籍部門出具的身份證號碼證明)到戶口或身份證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考辦辦理報名報考手續。
(二)助學單位集體報名時必須到助學所在地的地市級市(州)政府駐地的招考辦報名參加考試。
(三)根據省考辦有關規定,我省不接待外省新考生報名。
(四)對于違規報名的考生和違規接待考生報名的縣(市、區)招考辦,省考辦將依照《關于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考試補充規定》(吉考辦字[2009]42號)文件規定對考生按違規處理,同時將撤銷違反報名規定的縣(市、區)招考辦的自學考試考點資格。
三、收費標準:
每人每科交考試費30元。
四、工作要求:
(一)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不斷加強對考生的考前教育。采用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明確告知考生哪些行為是違規、違紀的,如果違規、違紀將受到怎樣的處理,做到教育在前,懲戒在后,倡導考生遵紀守法,鼓勵考生誠信考試。
(二)各級考試機構要嚴格考試管理,嚴肅考試紀律,堅決執行教育部關于《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按照規范程序,依法處理違規考生。各市(州)招考辦對地理位置偏遠和考試管理薄弱的縣(區)考點、院校考點要加大考試期間的巡視檢查力度。嚴厲打擊替考和利用現代通訊工具集體舞弊的違紀行為,杜絕考試中出現有預謀、有組織的集體舞弊行為。
(三)在防范高科技手段作弊上,省考辦要求各考點一定要做好考試期間的人防、物防和技防。要按照教育部等部門《關于加強防范和打擊非法利用無線電設備在國家教育統一考試中作弊等行為的通知》要求,加強防范和打擊在考試中利用無線電設備作弊等非法行為,切實維護考試的公平和秩序。一定要配備電子檢測儀、屏蔽器和“作弊克”,并加強布控,同時加強監考人員防范高科技手段作弊的技能培訓。
(四)切實認真加強考試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擇優選聘考試工作人員,嚴格監考人員培訓和考核環節,加強對監考人員的監督與管理,制定切實可行的監考員獎懲制度,獎勵嚴格執紀的監考人員。從法治和制度層面強化我省自考隊伍建設,嚴密制度,規范管理,嚴肅紀律,堅決杜絕有考試工作人員參予的違紀作弊事件發生。對于發現的違紀舞弊事件嚴格按照省紀委監察廳發布嚴肅考風考紀的“五個一律”認真查處,切實維護自學考試公平、公正,防范和杜絕各種舞弊現象的發生。
(五)必須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在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場啟用電子監控巡查系統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教辦字[2010]42號要求,完善各地自考考場的電子監控巡查系統的建設,各地必須選用符合《國家教育考試網上視頻巡查標準技術規范》的電子監控巡查系統的學校作為今年下半年自學考試的考點,確保在10月23日-24日自學考試期間全部考場實行實時監控和全程錄像,并確保與上級考試機構網絡暢通。努力加強科技辦考,重點加強防范高科技作弊的設施建設,實現全部自考考場實施監控和全程錄像是從技術層面威懾和阻止了違紀考生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的可能,保證下半年全省自學考試的每一個考場都具有防范和遏制高科技手段作弊的能力,是為嚴肅考風考紀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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