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自考真題答案 ※ 真題答案下載 ※ 對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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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詞解釋
26.【題干】涉外民事法律關系
【答案】涉外民事關系是指在民事關系的主體、客體和權利義務據以發生的法律事實等因素中至少有一個含有外國因素的民事關系。
27.【題干】識別
【答案】識別或定性是指依據一定的法律觀點或法律概念,對有關事實的性質作出“定性”或“分類”,把它歸入特定的法律范疇,從而確定應援引哪一沖突規范的法律認識過程。它包括密切相關的兩個方面:一是依據一定的法律正確地解釋某一法律概念;一是依據該法律概念正確地判定特定事實的法律性質。
28.【題干】平行訴訟
【答案】平行訴訟是指相同的當事人基于同一訴訟請求或案件事實,先后或同時向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的法院起訴,而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法院都進行受理的情形。
29.【題干】特征性履行
【答案】特征性履行學說,是指在當事人未選擇合同準據法時,適用與合同特征性債務履行人具有最密切聯系的國家的法律。
四、簡答題
30.【題干】連接點的法律意義。
【答案】(1)從形式上看,連結點是沖突規范中將范圍中所指法律關系與某一法律聯系起來的一種紐帶或媒介。所以,每一條沖突規范中都必須至少有一個連結點,這樣沖突規范才能發揮其特有的指定準據法的作用。
(2)從實質上看,這種紐帶或媒介又反映了該法律關系與某一法律之間存在著內在的、實質的或合理的聯系或隸屬關系。
31.【題干】我國夫妻財產關系的法律適用規定。
【答案】(1)夫妻財產關系,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適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國籍國法律或者主要財產所在地法律。
(2)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
32.【題干】仲裁協議的法律效力。
【答案】(1)對雙方當事人具有嚴格的約束力,不得再向法院提起訴訟。
(2)具有排除有關國家法院的管轄權的效力。
(3)是有關仲裁機構行使仲裁管轄權的依據。
(4)是強制執行仲裁裁決的依據。
33.【題干】承認與執行外國法院判決的一般條件。
【答案】(1)請求承認與執行的必須是民事判決;
(2)原判決國法院必須具有合法的管轄權;
(3)外國法院判決已經生效或具有執行力;
(4)外國法院進行的訴訟程序是公正的;
(5)外國法院的判決必須是合法取得的;
(6)不存在“訴訟競合”;
(7)承認與執行外國判決不違背內國公共秩序。
五、論述題
34.【題干】論述中國關于公共秩序保留的規定。
【答案】公共秩序制度作為維護內國公共秩序,限制外國法適用的工具,在中國立法中也得到了肯定。我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5條規定:“外國法律的適用將損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公共利益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首先,我國立法把公共秩序表述為“社會公共利益”。
其次,就立法模式而言,我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5條的規定是采用直接限制外國法適用的立法方式。
人民法院應當認定為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規定的強制性規定:
(一)涉及勞動者權益保護的;
(二)涉及食品或公共衛生安全的;
(三)涉及環境安全的;
(四)涉及外匯管制等金融安全的;
(五)涉及反壟斷、反傾銷的;
(六)應當認定為強制性規定的其他情形。
再次,運用公共秩序排除應適用的外國法后,最終須適用中國法。最后,此種例外情況就是指外國法的適用結果會違背中國的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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