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漢市人事局發布《關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和普通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規定中專生、自考生、成教生在一定條件下均可落戶武漢。據悉,落戶政策如此放寬,在全國副省級城市中罕見。
今年4月,武漢市曾出臺文件,對該市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原則上畢業2年以內)取消落戶限制,即:凡在武漢找到工作并與單位簽訂了用工合同的本科畢業生,均直接落戶武漢。允許畢業生自由選擇落戶,可入單位集體戶口,可單獨立戶,也可入人才服務機構的集體戶口。
新的落戶政策規定,武漢地區高校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獲得學士學位的畢業生,畢業當年內可以申請落戶;武漢市遠城區生源中自考、成教畢業生,畢業一年內在中心城區找到工作的,經市畢辦同意,也可以辦理畢業生就業落戶手續。
此外,外地生源大專畢業2年內可申請落戶;中專生如所學專業在該市急需專業目錄內,且畢業當年在該市落實了就業單位的,可以申請落戶。武漢市遠城區生源的大專、中專畢業生,申請落戶的年限放寬至畢業后3年內。
據市人事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畢業生可憑市畢辦簽發的《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入戶介紹信》和就業協議書(或就業推薦表)到擬落戶的區公安分局辦理落戶手續,具體程序和方法,按市公安戶政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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