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于1月11至12日(星期六、日)舉行。本次考試,我市有35176名考生參加69136科次考試,考生人數、考試科次在全省居前列。為方便考生就近參加考試,市招考辦在全市5個區(新區)設立了25個考場,試室數達2327個。目前各項考務工作已準備就緒。
考場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檢測,嚴查考生違紀作弊
為更加有效地防范利用無線電設備作弊,在考生進入試室時均需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檢查。按省教育考試院規定,每個試室配備一把金屬探測儀,考生要按照規定的入場時間到達考場,并主動配合做好金屬探測儀檢查工作。在檢查過程中,如出現報警聲,考生須向監考員解釋并出示相關物品(包括金屬物品),物品出示后,監考員對原檢查部位再次檢查,確認該部位無禁帶物品后,考生方可進場入座。如考生拒不配合檢查,拒不出示可疑物品,監考員有權阻止其進入試室,必要時請公安人員協助進行檢查。
市招考辦提醒考生,盡量不要攜帶不必要的含金屬成分的隨身物品進入考場,嚴禁攜帶各種無線通訊工具、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不透明的水杯、文具盒(袋)等物品進入試室。考生要特別注意,手機在關機狀態下帶入試室,一旦被發現,將按照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試室處理。
作弊處理出新規,延遲畢業時間更長
2014年,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印發了《關于<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部分自學考試事項貫徹意見的通知》(粵考委〔2014〕1號),對違紀作弊處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考生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的,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從符合畢業條件的時間起,延遲畢業時間1年,延遲期間考試成績無效。二是考生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參加考試的,當事人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從符合畢業條件的時間起,延遲畢業時間2年,延遲期間考試成績無效。三是考生組織團伙作弊或者向考場外發送、傳遞試題信息的,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從符合畢業條件的時間起,延遲畢業時間3年,延遲期間考試成績無效。以上未涉及的其他自學考試違規處理內容,應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的相關條款操作執行。
考場實行四級現場巡考和兩級電子監控
為加強考試安全和考風考紀管理,招考部門將嚴密考務組織和考場巡考檢查。本次考試全部考場實行四級現場巡考和兩級電子監控。考試期間,省教育考試院、市教育局、區教育局將派出巡視組對我市考場進行巡視,各考場學校也將派出兩名巡考員進行交換巡考,形成考場四級現場巡察機制。同時,市招考辦網上巡考監控中心、各考場學校將通過電子監控系統,對考場各試室進行實時監控,嚴防考生違紀作弊。
市招考辦考前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項:
1.要及時準確查詢考試地點,了解到達考場的交通路線,預留到達考場的時間,按時赴考。根據教育部、省考試院有關文件規定,自2012年1月開始,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上午的開考時間由原來的8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調整為9時,下午的開考時間由14時調整為14時30分。考試時長不變。
2.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進場,證件不齊者不能進場參加考試。
3.自考考試時間有嚴格規定,開考15分鐘后禁止考生進入考場、試室;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課程考試結束前30分鐘,否則按違規處理(取消該科考試成績)。
4.因部分科目實行電腦評卷,考生須自備2b鉛筆和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
5.嚴禁攜帶除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之外的與考試無關的其他物品進入考場(部分科目允許考生攜帶簡單的、沒有程序存儲功能的計算器)。
6.請考生留意天氣預報,提早做好防范準備,確保人身安全、考試安全。
7.按照考務管理規定,考生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各考場將進行檢查,嚴格禁止考生攜帶手機進場。由于考生人數多,考場不負責為考生保管手機。請考生不要攜帶手機前往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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