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組織工作
考試工作在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辦統一領導下進行,具體工作由市、州自考辦負責組織實施,考點設在市、州政府所在地。
五、考試收費標準
考試費按照省物價局鄂價費規[2013]215號文件規定標準收取。
六、教材大綱供應
根據全國考辦有關規定,為保證教材供應質量,自學考試教材實行主渠道供應,不得購買、使用盜版教材。各考生和助學機構應統一到湖北省教育考試院書刊發行中心(咨詢電話:027-51867791)購買自學考試指定教材。
七、考生報考須知
1.根據全國考委《關于2016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國統考課程安排有關事項的通知》(考委[2015]7號)文件精神,2016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統考課程安排2次考試,時間分別在4月16-17日、10月22-23日。
2.根據全國考委《關于停考“對外經濟管理概論”等7門課程的通知》(考委[2014]5號)要求,自2016年1月起,停考“對外經濟管理概論(課程代碼:00053,5學分)”、“金融市場學(課程代碼:00077,5學分)”、“涉外經濟法(課程代碼:00099,4學分)”、“外經貿經營與管理(課程代碼:00101,4學分)”、“國際企業管理(課程代碼:00148,6學分)”、“政府、政策與經濟學(課程代碼:00937,6學分)”“企業定價(課程代碼:00180,4學分)”等7門課程,凡上述課程未合格的在籍考生,均按照停考頂替方案要求參加相應課程考試,已經合格的考生可按照原專業考試計劃申請畢業。停考課程頂替方案詳見鄂考委辦[2015]1號文件附件。
3.根據全國考委《關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包裝藝術設計等88個專業的通知》(考委[2015]8號)要求,林學、種植、養殖、農村社會化服務等4個專業,自2016年停止新生報考,2016年繼續安排課程考試, 2017年停止安排考試,不再頒布上述專業畢業證。尚未畢業的在籍考生可轉入相近專業繼續學習考試。
4.為優化自學考試專業結構,提高專業開考效益,自2016年起下列專業停止注冊新生,專科段:通信技術(080706)、園藝(090104)、公關關系(050303)、小學教育(040103)、財稅(020103)、基礎教育(中文方向)(040119)、采購與供應管理(020265),獨立本科:通信工程(080707)、計算機軟件(080719)、采購與供應管理(020282),上述專業2016年繼續安排課程考試,自2017年起不再安排課程考試。
5. 根據全國考委《關于停考餐飲管理(專科、獨立本科段)、勞動和社會保障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的通知》(考委【2014】6號)、《關于停考調查與分析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的通知》(考委【2014】2號)、《關于停考中小企業經理人證書考試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5]36號)、《關于停考中國移動商務技術工程師證書考試和嵌入式技術工程師證書考試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5]139號),我省決定停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餐飲管理(專科、獨立本科段)、勞動和社會保障(專科、獨立本科段)、調查與分析(獨立本科段)、中小企業經營管理(專科、獨立本科段)、移動商務技術(專科、獨立本科段)、嵌入式技術(專科、獨立本科段)等專業,2016年繼續安排課程考試(除調查與分析專業外),自2017年起不再安排課程考試。
6.根據全國考委2011年10月印發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和課程改革方案》精神,自2012年10月年起,國民教育系列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可直接報考自學考試獨立本科段專業,原則上不再加考課程,確需加考的,由該專業主考學校確定加考課程并組織考試。
7.護理學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考試計劃現已調整,增加選考模塊,同時對課程結構、考試內容、方式進行了調整,詳細情況咨詢報考單位(027-87330782)。
8.從2015年5月起,房屋建筑工程(專科)、建筑工程(獨立本科段)、企業財務管理(專科段、獨立本科段)等四個專業考試計劃調整,由面向社會開考轉為面向高校開考,市(州、林區)教育考試機構停止向社會接納新生,新生到武漢理工大學自考辦辦理注冊報名手續。2015年5月以前注冊的社會在籍考生,繼續到市(州、林區)教育考試機構辦理各項自學考試業務(實踐環節考核和論文答辯除外),2017年之前仍不能按原專業考試計劃申請畢業的,須將自學考試考籍轉入武漢理工大學,按照新的專業考試計劃報考。2015年5月以后報考上述四個專業的新生,到武漢理工大學自考辦辦理各項自學考試業務,按照新的專業考試計劃報考。武漢理工大學自考辦咨詢電話:027-87156711,87156706;信息發布網址:http://svt.whut.edu.cn。
9.根據全國考委[2014]3號文件的規定,律師專業從2015年起不再安排課程考試,從2017年起不再頒發律師專業畢業證,考生可按照《關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律師專業(基礎科段、本科段)的通知》(鄂考委辦[2014]4號)中規定的頂替辦法繼續報考。律師專業停考的課程同時涉及到030302行政管理學專業(獨立本科段)、030109監所管理專業(獨立本科段)的部分課程調整。考生可按照《關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律師專業(基礎科段、本科段)的通知》(鄂考委辦[2014]4號)中附件2的規定,參加相應課程的考試。具體是:00243民事訴訟法學頂替原00918民事訴訟原理與實務;05680婚姻家庭法頂替原00924婚姻家庭法原理與實務;00261行政法學頂替原00923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一)。
10.根據全國考委《關于調整“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與‘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課程名稱的通知》(考委[2014]3號)的文件精神,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的思想政治理論課“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與‘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課程代碼:03707,4學分)調整為“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課程代碼:12656,4分學)。自2015年10月起,安排 “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課程代碼:12656,4分學)的考試,并啟用相應的大綱和教材,“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與‘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課程代碼:03707,4學分)不再安排考試。已取得“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與‘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合格成績者,不再參加“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課程考試。
11.根據《關于取消中級職稱直接報考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獨立本科段專業的通知》(鄂自考[2014]14號)的文件精神,我省不再接受無國家承認專科學歷的具有中級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報考自學考試獨立本科段專業。原已持中級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報考了我省自學考試獨立本科段專業的在籍考生,在申請辦理本科畢業證書前須按教育部現行規定,取得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
12.我省于2011年啟動“課程網絡注冊學習”試點工作,“課程網絡注冊學習” 采取“網絡+面授”的混合式教學方式,通過全國考辦批準的遠程交互式網絡助學平臺,為全體學習者提供由主考學校開發的優質課件資源,集教學、學習過程控制和學習效果評價于一體,實現線上學習與線下輔導的有機結合,采取過程考核與終結性考試相結合的學業綜合評價方式,即考生的課程最終成績由網絡學習過程考核成績(占總成績的30%)和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組成。開展“課程網絡注冊學習”的助學機構及聯系方式:武漢大學:027-68772151,中南財經政法大學:027-88382019,湖北大學:027-88663575,武漢科技大學:027-51012402,武漢長江工商學院:15337295202、湖北科技培訓學院:15727075756,武漢電子信息專修學院:027-67125006,87379399,武漢震旦法商專修學院:027-87341112、湖北澳新教育專修學院:027-87753309、湖北經濟技術專修學院:027-59410050、湖北財經專修學院:027-87381286、黃岡師范學院:0713-8672705、湖北汽車工業學院:0719-8525235。有意參加“課程網絡注冊學習”的考生可與上述助學機構咨詢聯系。
13.考生可自行在考生服務平臺上查詢并打印考試安排通知單,或按當地自考辦(或委托部門)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領取“考試安排通知單”。考試時務必持準考證、身份證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的考生和組織考試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對違紀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查處。
14.考試成績由市、州、縣(區)自考辦通知考生本人或在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
15.本科畢業資格認定和課程免考實行網上辦理,每年辦理2次,上半年網上申請時間為3月1-31日,下半年網上申請時間為9月1-30日。考生在規定期限內,登錄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hbea.edu.cn)進行網上申請,逾期不受理。具體辦法和流程詳見《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資格認定和課程免考審核網上辦理試行辦法》(鄂考委辦[2013]2號)。
16.湖北省教育考試院考生服務大廳為考生提供咨詢服務,聯系電話:027-68880352、6888035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專業考試計劃及有關政策文本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或湖北教育考試網進行查詢下載,網址分別為:www.hbea.edu.cn;www.hbe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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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份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面向行業(部門)委托開考專業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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