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5年下半年自學考試及省級教師資格證考試即將開考
2015年下半年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及省級教師資格證書“兩學”考試將于10月17日至18日在全省10個考區19個考點進行,此次考試報考總人數為15822人(其中:自考報名人數5365人,“兩學”考試人數10457人);共計報考科次33132科次(其中:“兩學”19565科次)。自考報考人數比去年下半年減少53人。現就考前準備工作匯報如下:
為確保此次考試順利實施,我省于10月13日上午召開全省自學考試安全保密、考務培訓工作會議,下午召開巡視員培訓會。會上主要傳達教育部考試中心2015年下半年全國自學考試考務安全工作視屏會議精神,安排部署本次考試考務工作。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地招考辦提高對國家教育考試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加強對自學考試工作的領導,落實國家教育考試“一把手”負責制。充分發揮州(市)縣級考委和聯席會議的作用,主動加強與公安、紀檢監察、保密、信息產業、無線電、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加強對考試環境的綜合治理工作。加強刑法修正案(九)中對“作弊入刑”有關條款的宣傳,加強對互聯網不良信息的監控和打擊力度,防止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非法傳播考試信息。針對實施網上閱卷和采集考生筆跡信息等重點工作加大了對監考教師和考生的教育培訓力度。修訂印發了《考點工作手冊》,給每一位考生下發了《給考生的一封信》和《網上評卷考生考前培訓及答題規范。》進一步明確職責,落實責任,扎實做好考務管理的各項工作,保證本次考試任務的順利完成。
一、加強領導,規范管理,做好考試安全保密工作
省自考辦要求試卷安全保密工作由各考區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堅持“分級管理、逐級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要嚴格按照“四部委”有關安全保密的規定辦事。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保密工作各項規章制度落到實處。一是要求不合格保密室不得存放試卷。二是要求保密室必須2人以上無間斷、無死角24小時值守,實行監控錄像六小時回放制度。三是要求在存放試卷和考試期間對保密室、試卷分發場所進行全程監控錄像。四是要求試卷接送專人、專車,公安武警押運。五是要求各考點設立試卷從考務辦公室到考場的專用通道,嚴格考點試卷分發、回收程序。六是對試卷接送、保管期間實行報告制度。確保在源頭上不出問題。
二、嚴格考風考紀管理
1、加強考前教育,營造良好考試氛圍。省自考辦要求各地招考辦在考前要對考生進行道德教育和考風考紀教育,使廣大考生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轉變考試理念,真正樹立“誠信考試光榮,作弊違紀可恥”的意識,創造一個和諧的國家教育考試環境,保證良好的考試秩序。同時要求加強《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查詢系統》的宣傳,增強對違規考生的威懾力和約束力。
2、加強考點,考場規范管理。一是嚴格按照《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考籍工作手冊》中的有關規定和程序規范考點、考場管理,不折不扣地做好考前準備工作,不留隱患。二是加強對考試工作人員的選聘、培訓、考核和管理工作,切實抓好考前監考教師和相關工作人員的考試業務培訓,明確工作職責,落實工作責任,堅持實行監考教師考核聘任制,經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員方可持證上崗。對考試期間監考工作不負責任的教師、工作人員應堅決予以撤換,并依照教育部33號令中的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三是狠抓考務工作中各環節的過程管理。既要強化監考人員的責任心,還要加強監督和檢查力度。四是要凈化考場環境。考試期間對所有考生、工作人員進行安檢,嚴禁考生、考試工作人員攜帶手機等考試違禁物品進入考場。五是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嚴密防范考生在考試期間利用手機等電子設備將試卷、答卷內容拍照進行傳遞信息或上傳網上的違紀違規事件的發生。六是采取人防和技防并舉,加強對替考、高科技及通信工具作弊的防范和查處力度,加大對考風考紀薄弱地區的巡視檢查力度,堅決防止打擊有組織的集體作弊行為,特別是有考試工作人員參與作弊的行為。七是此次考試,要求所有考點必須將考場安排在有電子監控的標準化考點,實施考試全過程攝像與監控,充分發揮現代化管理手段的積極作用。
3、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機制。考前,省自考辦和各考區分別派出督查小組,加大對考風考紀薄弱地區的巡視檢查力度,省自考辦從各主考院校選派23名巡視人員集中進行業務培訓后分赴各地巡查考試工作,把嚴格管理和加強監督結合起來,把安全保密和嚴肅考風考紀結合起來,嚴密防范和嚴肅查處并舉,教育督察并重,堅決防范和打擊有組織的集體舞弊行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平穩實施。
三、完善預案,提高應對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
組織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負責人及考務人員在認真學習《青海省國家教育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的基礎上,針對本考區考務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考試中可能發生的不可預測事件,按要求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修訂和完善本地區的應急處置預案。建立了《青海省201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實施期間應急通訊網絡》和《自學考試考點信息登記表》,確保考試信息暢通,解決問題及時。要求各地招考辦及時報告當天考試情況,省自考辦值班室將不定時對各考區值班情況進行電話查詢和網上巡查,并按教育部自考辦要求及時上報每日考試實施情況。
各州地市招考辦將在10月16日按省上要求對監考教師和工作人員進行二次培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青海省考試管理中心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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