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1月我市自學考試報名報考工作的通知
各自考考生:
我省2016年1月自學考試定于1月9日至10日(周六、日)進行。現將本次報名報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報考時間
新生報名時間:11月10-15日;
考生(含新生、舊生)報考時間:11月10-20日。
報名報考點工作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報名條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及港澳臺同胞、海外僑胞,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學歷、身體健康狀況、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據本人實際情況和需要自由選擇專業,報考我省自學考試。在押人員經有關部門批準后也可申請報考。開考課程及時間安排詳見附件1。
三、報名操作流程
首次參加自學考試的新生須先辦理報名手續才可進行報考。
新生報名分預報名和正式報名兩個階段。
預報名:新生于報名期間自行登錄到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網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進行預報名。預報名時考生錄入個人信息和設置個人密碼,取得預報名號。新生憑預報名號和身份證到報名點現場進行正式報名。正式報名前,考生必須再次仔細核對預報名信息,如有誤,應及時上網修改,否則,一旦攝像后將無法修改。
正式報名:新生預報名成功后于報名期間到我市各自學考試報名報考點(詳見附件2)進行正式報名。考生正式報名時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在報名報考點進行電子攝像,同時打印、確認報名資料,并得到一個唯一的準考證號,考生使用該準考證號碼進行報考。根據《深圳市發展改革委深圳市財政委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取消、免征、降低部分省定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深發〔2013〕1391號)規定,我市從2013年10月1日起取消自學考試準考證收費,各報名點不再收取準考證工本費。
領取準考證:考生報名后,應于1月自考開考前一周左右,憑準考證回執到原報名報考點領取準考證。根據《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場規則》,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方能入場參加考試。未按要求在指定時間領取準考證的考生,請于2月1日后到深圳自考書店(地址:深南東路5045號深圳證券交易所首層西門(地王大廈對面書城左側))領取,聯系電話:83362288、2558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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