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自考辦,各助學單位:
2016年下半年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成績已公布。為了做好2016年下半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的審核工作,現將畢業申報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按照全國考辦的規定,考生需考完所申請畢業專業規定的所有課程(包括實踐考核)并且合格才能申請畢業。
2、申請畢業的考生要認真填寫畢業生登記表(一式二份)中的有關內容,申請本科畢業的,須提交專科畢業證原件、復印件和網上打印的專科畢業證備案登記表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而且要在畢業生名冊上注明考生的專科畢業學校。
3、按不同專業分頁填寫畢業生登記名冊(一式兩份),單位蓋章、負責人簽名。
4、轉考的考生要有省級自考辦開具的轉考證明,有免考課程的考生要有經省考辦批準的免考審批表。
5、考生信息(姓名、身份證號等)如有誤需要更正的,必須附上相關有效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6、各市縣自考辦及各助學單位自考辦應本著認真、負責、公平、公正的原則,指導考生填寫《畢業生登記表》,認真填寫《畢業生登記名冊》,檢查所有上報材料填寫的內容是否正確,特別是合格科目的成績和考試時間,并在考生登記表的市縣審核人一欄中簽名。對所上報的所有畢業生材料逐一進行初審,保證材料的真實性、可靠性。如上報的材料有誤,或漏填寫、漏送而造成無法審核的,將由市縣自考辦負責,省自考辦不再接收補送材料。
7、《畢業生登記名冊》及畢業生申報材料于12月16日前上報省自考辦,逾期不予受理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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