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甘肅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調整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設置實施細則>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清單>的通知》(教職成廳[2018]1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研究決定,對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予以調整,現將《甘肅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調整工作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本次專業調整工作涉及面廣,專業變化大,政策內容多,各地、有關高校須提高認識,統一思想,高度重視,尤其要加強專業調整的宣傳及解釋引導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促進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科學發展。
甘肅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
2018年7月4日
甘肅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調整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著力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設置實施細則>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清單>的通知》要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主動適應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以滿足學習者發展需求為導向,以學習者職業能力提升為重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保證質量為核心,促進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事業科學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原則。以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成才為出發點,以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多層次的學習和發展需求為宗旨,以提高學習者的綜合素質和崗位能力為目的,堅持科學的人才觀和質量觀,合理把握人才培養標準,為學習者提供切合實際需要的服務。切實維護考生的正當權益,充分保障考生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扎實做好社會宣傳工作,及時準確向社會公布專業調整情況,將調整內容和要求及時告知考生,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二)穩妥有序原則。為避免短時間內專業計劃頻繁調整,本輪自學考試專業調整期間,在新《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基本規范》(以下簡稱《專業規范》)公布前,現行專業計劃暫不予調整。經主考學校研究確需調整的,按現行《專業規范》要求,在總體標準框架內按調整程序進行。待新的《專業規范》出臺后,再根據我省社會經濟需求,調整現行專業。
(三)科學規范原則。專業調整期內,原則上不開設新專業。對現行專業中報考人數較少的專業直接收尾,力爭將全省自學考試開考專業總數控制在70個左右。
(四)分類調整原則。按面向社會開考專業、應用型專業和“專接本”專業不同類型分別調整。
(五)分步實施原則。以全國新的《專業規范》出臺為界,可分為前后兩個階段:第一階段主要對現行專業進行歸類、登記、過渡;第二階段主要按照新《專業規范》制定新的專業考試計劃。
三、工作目標
2018年開始實施,2021年基本完成。初步建立多元化、多層次的人才培養模式,建設滿足個人多樣化學習需要的專業體系和科學規范的自學考試教育、評價服務體系,更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
四、實施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自2018年起,嚴格按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設置實施細則》開展自學考試專業調整工作,通過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管理信息系統進行開考專業登記工作,同時著手升級軟件系統以適應專業管理的新變化。
(二)2018年7月30日前,公布全部現設專業名稱、專業代碼調整和有關專業停考的通知。各級教育考試招生機構、主考學校開展自考專業名稱調整的相關宣傳解釋工作,做好正面引導。
(三)2021年6月30日前,專業名稱和專業代碼全部向《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清單》(以下簡稱《專業清單》)調整。2021年6月30日之后《專業清單》外專業停止辦理畢業證書。
(四)逐步實施新《專業規范》下專業考試計劃的制定、發布等工作,實現新舊專業無縫對接,力爭于2023年底完成專業調整工作。
專業調整主要內容
(一)面向社會開考專業調整方案
我省目前面向社會開考專科專業8個、本科專業21個,共29個專業(見附1)。結合《專業清單》的要求,對29個面向社會開考專業調整如下:
1.調整專業代碼和專業名稱,與《專業清單》保持一致;
2.2018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為過渡期,在此期間,專業計劃和考試課程不作調整,按現行計劃安排考試。
3.從2019年上半年開始,所有考生均按照調整后的專業名稱報名。
4.考生均按照調整后專業名稱申請畢業;
5.2021年6月后,按照教育部頒發的新《專業規范》進行專業計劃和考試課程的調整。計劃調整后未畢業考生可將已合格課程按照相同、相近、“一頂一”的頂替辦法,替代調整后的專業計劃,課程全部合格后申請畢業。
(二)面向社會停考專業調整方案
經過清理,目前面向社會停考了專科專業12個、本科專業6個,共18個專業(見附件2)。結合《專業清單》的要求,對這18個面向社會停考專業調整如下:
2018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為停考專業過渡期, 在此期間,原專業計劃中的考試課程不再安排考試(公共政治課、正在開考的專業課程除外),考生在10門通用課程中選擇考試,課程全部合格的考生按原專業名稱申請畢業;過渡期滿后,未畢業考生從2021年下半年起在開考專業中選擇相應的專業,將已合格課程按照相同、相近、“一頂一”的頂替辦法,轉入相應專業,所有考試課程全部合格后,按照所選專業申請畢業。
應用型專業調整方案
根據《專業清單》整理后,我省應用型專業目前開考專科專業9個、本科專業43個,共52個專業(見附件3),對此52個應用型專業調整如下:
1.調整專業代碼和專業名稱,與《專業清單》保持一致;
2.2018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為過渡期,在此期間,專業計劃和考試課程不作調整。學前教育(藝術教育方向)專科專業和經濟法學、學前教育(藝術教育方向)、建筑工程、環境保護與管理(應用化學方向)、護理學(社區方向)、現代農業管理等6個獨立本科段專業考生按原專業名稱申請畢業;過渡期滿后,未畢業考生從2021年下半年起轉入調整后開考專業。其他專業考生均按調整后專業名稱申請畢業,原專業標有方向的,全部取消。
3.2018年秋季招生,按照調整后專業名稱注冊新生。
4.2021年6月后,按照教育部頒發的新《專業規范》進行專業計劃和考試課程的調整。計劃調整后未畢業考生可將已合格課程按照相同、相近、“一頂一”的頂替辦法,替代調整后的專業計劃,課程全部合格后申請畢業。
應用型停考專業調整方案
應用型專業經過2017、2018兩年的清理,停考專科專業23個、本科專業42個,共65個專業(見附件4),結合《專業清單》的要求,對此65個應用型停考專業調整如下:
2018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為過渡期, 在此期間,原專業計劃中的課程不再安排考試(公共政治課、正在開考的專業課程除外),考生在10門通用課程中選擇考試,專業計劃中課程全部合格的考生按原專業名稱申請畢業;過渡期滿后,未畢業考生從2021年下半年起在開考專業中選擇相應的專業,將已合格課程按照相同、相近、“一頂一”的頂替辦法,轉入相應專業,所有考試課程全部合格后,按照所選專業申請畢業。
“專接本”專業調整方案
截止目前,開考11個“專接本”專業,均按照只調整專業名稱和代碼的原則進行。
附件:點擊查看
1.面向社會開考專業調整表
2.面向社會停考專業調整表
3. 應用型專業調整表
4. 應用型停考專業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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