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重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將于10月20、21日舉行。下文整理重慶市自學考試考場規則如下:
一、誠信考試。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考點工作秩序。
二、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按規定時間和地點進場參加考試,二者缺一不可。應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進行的身份證和對隨身物品進行的必要檢查。因遲到耽誤考試后果自負。
三、除重慶市教育考試院規定的考試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帶入考場。
四、考生入場后,盡快對號入座,將《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放在桌上以便核驗。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準考證號等相關信息。主動配合課程當科筆跡信息采集。凡漏填、錯填或書寫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未配合進行課程當科筆跡信息采集的當科成績無效。
遇試卷、答題卡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應在開考前報告監考員;開考后才檢查發現 或報告更換的,所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延長。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詢問。
考生答題前,須在答題卡規定位置,完整抄寫“考生筆跡確認部分”的內容并簽名,書寫聯系電話和日期,否則,該科考試成績記零分。
五、開考信號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
六、進入考點后,應盡快進入考場準備考試。考試開始前5分鐘,不得在考場外逗留。開考后,不得進入考點和考場參加當次科目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本場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考生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 談。
七、在答卷(卡)規定的區域內答題。不得在答卷(卡) 上做任何標記,也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違反這兩項規定的答案一律無效。
八、在考場內保持安靜,不得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得抄襲或讓他人抄襲,不得交換試卷、答卷(卡)、草稿紙,不得傳遞文具、物品等,不得損毀試卷,不得將試卷、答卷(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九、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立即停筆,在監考員依序收齊答卷、試卷、草稿紙后,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
十、如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教育考試機構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及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由考點或教育考試機構移送當地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及有關法規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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