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的統一部署,結合我區實際,經研究,現將廣西2021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以下簡稱自學考試)統考課程安排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次數及考試時間
2021年共安排2次自學考試,考試時間分別為4月10日至11日、10月16日至17日。
二、課程、教材及大綱變化情況
(一)根據《自治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關于設置和調整我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的通知》(桂考委〔2019〕2號)要求,2021年4月自學考試,合并舊專業、停考過渡專業課程考試僅安排提供老考生(指2019年7月前已取得舊專業計劃1門以上合格成績的考生)自行選擇是否按舊專業計劃繼續報考相關課程,新生必須按新專業計劃報考相關課程。2021年10月自學考試,不再安排合并舊專業、停考過渡專業課程考試,課程考試安排表中新專業已注明轉換前的舊專業名稱和代碼,未畢業老考生可以轉換到相近專業繼續考試(詳見附件1、2)。
(二)鍵盤(課程代碼00729)、伴奏(課程代碼00731)、主科(聲樂)(課程代碼11319)、主科(器樂)(課程代碼11320)、簡明配器法(課程代碼00732)等5門原自治區統一命題考試課程,自2021年起改為由主考學校統一組織命題考試,請有關主考學校按照規定認真組織實施(詳見附件1、2)。
(三)全國統考課程公司法(課程代碼00227)、教育法學(課程代碼00453)、中外教育簡史(課程代碼00464)、教育學原理(課程代碼00469)等4門課程自2021年起使用新教材和大綱(詳見附件3)。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部分法律、法規和經濟政策也會作出相應調整和改變,在命題時要將考試之日起6個月前由全國人大頒布的法律和國務院頒布的法規列入相應課程的考試范圍。凡大綱、教材內容與現行法律、法規不符的,以現行法律、法規為準。如涉及到大綱、教材的調整變化,相關情況將另行通知。
(四)我區使用的非統編課程教材暫無變化。如涉及到大綱、教材的調整變化,相關情況將另行通知。
(五)本《通知》印發后,如有新的專業或課程實行統考,其考試安排將另行通知,涉及已有的公共課或共同課可按當年的統考課程安排予以安排考試。
三、部分專業及課程限制報考情況
(一)報考聽力類課程考試,限在廣西大學和廣西師范大學報考。
(二)報考日語聽說(課程代碼00490)、越語聽說(課程代碼00624)和越語語法(課程代碼00625)的考生,助學班考生在助學院校報考,社會考生在相應專業的主考學校報考。
(三)視覺傳達設計(專業代碼130502)、環境設計(專業代碼130503)、藝術教育(專業代碼040105)、藥學(專業代碼100701)等4個專業由經我辦批準的助學院校組織集體報考,以上專業不接納社會考生報考。
(四)根據合作開考專業特點及部分專業具有行業特殊性,我區公安管理學(專業代碼030612TK)、護理(專業代碼620201)、護理學(專業代碼101101)、藝術教育(專業代040105)等4個專業所涉及的廣西警察學院、廣西醫科大學、廣西藝術學院等主考學校,應就報考條件向考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有意向報考相關專業的考生,應先咨詢主考學校再報名報考。
四、考試收費標準
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印發的桂價費字〔1996〕463號和桂價費字〔2009〕212號文件規定,自學考試報名考試費每科次40元,外語口試面試類科目報名考試費每科次70元。
網上報考的考生,可于當次考試考場座位確定后到考試地自考辦領取收費票據。
五、其他事項
(一)以上考試安排及有關規定如有變動,將另行通知,并在“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https://www.gxeea.cn/,下同)上公布。
(二)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和報考辦法,可參閱“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廣西自學考試網上系統”和“自學考試-通知公告”發布的相關內容。
附件(點擊查看附件):1.廣西2021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4月課程考試時間安排表
2.廣西2021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10月課程考試時間安排表
3.2021年全國統編課程教材變化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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