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自學考試將于10月16日至17日(周六、日)舉行。深圳市將有140729名考生參加329942科次考試,在9個區共安排了107個考點。目前我市各項考務工作準備就緒。
一、考生自行打印準考證
考生可在考前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https://www.eeagd.edu.cn/selfec)自行打印準考證,原卡片式準考證不再作為參加考試的憑證。打印準考證時務必嚴格按照要求,登錄系統后點擊【下載準考證】按鈕下載準考證PDF文件并打印,不得用打印截圖、網頁等方式替代,不得在紙質準考證上(包括正面、背面)做任何標記。自行打印的準考證上將標明本次考試座位安排信息,建議廣大考生盡早打印,妥善保管,以免影響參加考試。
對于個別自行打印準考證有困難的考生,可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到市招考辦一樓招考服務大廳打印,地址:羅湖區泥崗西路1068號,聯系電話:0755-82181999。
二、帶齊“兩證”“一表一碼一卡”,按時應考
考生進考點時要準備好本人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健康申報表、粵康碼和行程卡,按時赴考。
三、按要求提前準備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考前14天,有離開深圳或從外地來深、有發熱干咳等身體狀況異常的考生及非低風險地區的考生,須在參加考試時向相關考點提供考前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四、提前熟悉考點地址及交通路線
考生應提前準確查詢考試地點,了解到達考點的交通路線,預留到達考點的時間。
五、準備好考試用品
考生須自備2B鉛筆和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嚴禁攜帶除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之外的與考試無關的其他物品進入考場,部分科目允許考生攜帶簡單的、沒有程序存儲功能的計算器(不能使用計算器課程詳見附件)。
六、誠信考試
(一)不違規作弊。考生要認真閱讀《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場規則》《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部分自學考試事項貫徹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有關規定,自覺遵守考場規則,自重自愛,誠信考試。
2019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自學考試屬于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兩高司法解釋。廣東省自考辦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違紀作弊考生,并如實將相關信息記入誠信檔案,涉嫌組織作弊、替考等違法犯罪行為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二)不無故缺考。本次考試,我市開展建立自學考試誠信報考檔案試點工作。根據省考辦規定,考生違背《廣東省自學考試誠信報考承諾書》,當次考試無故缺考2門課程或以上的,將記入考生誠信報考檔案,在省考辦組織的下一期自學考試中,在建立誠信報考檔案試點的地市只能報考不超過2門課程。當次考試被認定為無故缺考而記入誠信報考檔案的考生,可在當次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向我辦提交相關佐證材料,說明缺考理由,提出誠信報考檔案修復申請。未按規定時間提出誠信報考檔案修復申請而影響到下一期報考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七、其他事項
(一)請留意考試期間天氣預報,做好相關防護工作,確保人身安全。
(二)自覺遵守防疫規定和要求,主動接受防疫檢查和監考員按規定進行的身份驗證、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安全檢查和對隨身物品等進行的必要檢查。
(三)開考15分鐘后禁止考生進入考場;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課程考試結束前30分鐘,否則按違規處理。考生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
(四)嚴禁將試卷、答題紙及草稿紙帶出考場。
(五)請考生自覺維護考點的校園環境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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