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啟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新專業代碼和名稱的公告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清單(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基本規范(2021年)〉的通知》(教職成廳〔2021〕2號)“《自學考試專業開考清單》(以下簡稱《清單》)外專業,最遲于2023年6月停止頒發畢業證”要求,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調整歸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代碼和名稱等事項的通知》(浙教試院〔2018〕74號)精神,自公告之日起,我省自學考試考生均按教育部《清單》規定的新專業代碼、名稱報考和申請畢業,我省原專業代碼和名稱停止使用,專業考試計劃不變。新舊專業代碼和名稱的對應關系見《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新舊專業對照表》。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2023年2月10日
官方通知鏈接:https://www.zjzs.net/moban/index/8a11f2fd862e90a701863aa2a6140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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