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025年上半年自考轉、免考公告
我區2025年上半年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免考工作即將開展,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籍轉出
考籍轉出是指西藏自治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在籍考生,將考籍電子檔案通過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數據交換平臺”轉移到其他省(市、區)繼續參加考試。
(一)申請時間
2025年2月26日09:30至3月2日18:00
(二)申報流程
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西藏自治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信息管理綜合平臺”通過手機號碼+驗證碼形式登錄,在非統考申請欄目進行申請。
流程如下:①考生登錄→②非統考申請→③轉考申請→④選擇轉考課程→⑤點擊確定。提交辦理申請后,可在“西藏自治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信息管理綜合平臺”的非統考申請欄目下查詢個人轉考狀態,具體申報流程詳見附件1。
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相關轉考申報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請要求
考生提交申請前,須認真檢查轉考申請的相關內容,確保錄入系統中的內容與要求的一致,因考生個人原因填報錯誤導致考籍無法正常轉出從而影響考生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四)轉出條件
1.考生應取得擬轉入省(區、市)考籍;
2.在我區參加自學考試的,有1門以上課程合格但未考完所報專業全部課程;
3.已在轉入省報名參加考試,且獲得本科4門、專科5門課程合格成績;
4.我區同一準考證下的考籍一次只能轉出到同一個省(區、市);
5.考生每次只能轉出一個準考證號下的考籍。
6.以下情況不得轉出
(1)考生提供的擬轉入省(區、市)考籍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證號碼、轉入準考證號、轉入專業代碼與專業名稱)與我區不一致,照片不為同一人;
(2)我區考籍基本信息(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碼、照片)不全或與有效居民身份證件信息不一致;
(3)因考試作弊等原因受到停考處罰且仍處在停考期內的;
(4)在我區辦理的免考課程不予轉出;
(5)考生辦理轉入手續未滿一年的;
(6)轉入課程已辦理課程免試的;
(7)已經取得某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我區申請辦理畢業證書。
二、考籍轉入
考籍轉入是指在其他省(市、區)報考自考的考生,將考籍電子檔案通過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數據交換平臺”轉移到西藏自治區繼續參加考試、論文答辯、畢業申請等。
(一)查詢時間
2025年3月12日09:30以后
(二)確認流程
考生可在原考籍省提交轉出申請,考生考籍由省考試院在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數據交換平臺”開通時間內(2025年3月1日-10日)進行數據交換,考生可通過“西藏自治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信息管理綜合平臺”查詢轉入情況。
(三)轉入條件
1.須在我區報名參加考試,且獲得本科4門、專科5門以上課程(不包含免試課程、實踐性環節考核和畢業論文)合格成績;
2.滿足外省轉出條件;
3.以下情況不得轉入:
(1)考生提供的擬轉入省(區、市)考籍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證號碼、轉入準考證號、轉入專業代碼與專業名稱)與我區不一致,照片不為同一人;
(2)申請轉入的合格課程與我區現行專業考試計劃課程的名稱和代碼不一致的不得轉入。
三、免考申報
(一)免考條件
具備以下資格證書或具有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學籍(含肄業生)的考生,可申請免考相應考試科目。
(二)免考科目
獲得全國考辦統一組織的“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NCRE)合格證書、“全國計算機應用水平考試”(NIT)合格證書、大學英(日、俄、德、法)語等級證書、“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PETS)合格證書者可申請免考相應的課程,具體詳見附件2。
(三)申報流程
考生可于3月13日至3月19日登錄,通過“非統考申請”欄目進行免考申報。3月28日以后,可在“西藏自治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信息管理綜合平臺”的非統考申請欄目下查詢相關免考成績。
四、其他事項
(一)請考生務必保持所留聯系電話暢通。
(二)咨詢電話:0891-6335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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