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2021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國統考課程考試安排有關事項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20〕71號)要求,根據我省主考學校意見,確定了《2021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材目錄》,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教材目錄將作為2021年下半年理論課程考試命題用書和教材供應的依據,原各文件中規定的教材及現用教材與本目錄不一致的,均以本目錄為準。實踐性環節課程的使用教材由主考學校公布。
二、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部分法律、法規和經濟政策會做出相應調整和改變。從考試之日起6個月前由全國人大頒布的法律和國務院頒布的法規列入相應課程的考試范圍。凡大綱、教材內容與現行法律、法規不符的,以現行法律、法規為準。
請各有關單位廣泛宣傳,及時準確地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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