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考學校:浙江樹人大學
一、指導思想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我國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對社會自學者進行的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國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韓國語(專科)專業課程設置總體上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應層次專業的要求相一致;同時結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特點,著重培養應考者掌握基本理論,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二、專業培養目標與基本要求
專業培養目標:該專業培養掌握馬克思主義理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工作作風,熱愛社會主義并為之勤奮工作,具有一定的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具有較扎實的韓語語言基礎和較強的實際應用能力的應用型人才。通過學習,學生能基本勝任以韓語作為交際工具的各種實務,從事教育、翻譯、國際貿易業務、辦公室事務等工作。
專業基本要求:系統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具有較扎實的韓語語言基礎知識,具有較強的聽、說、讀、寫、譯的能力,;具有韓國社會、經濟、文化等人文和科技方面的知識,適應廣泛進行國際交流的要求;具有中國語言文學素養,能用漢語和韓語進行互譯;具有一定的第二外語的實際應用能力和一定的經營、組織、管理能力和外貿工作能力;
三、學歷層次和規格
該專業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層次,其總體要求與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同專業專科(高職高專)水平相一致。
本專業實行區間學分,總學分為69學分。所有課程以百分制計分, 主干課程和實踐課程劃定三個成績區間:60-74分,75-89分,90-100分,根據考生成績所處區間,按1:1.25:1.5的學分計算考生課程的實得學分;非主干課程中理論課程增設50-59分成績區間,按該課程計劃規定學分數的50%計算學分。對課程考試成績在60分以上者,頒發課程合格證書和學分證明;對非主干課程中理論課程成績在50-59分的考生,單發學分證明。各課程實得學分均保留一位小數,專業內各課程(含實踐課程)之間學分準予互補。
全部主干課程和實踐課程考試(考核)成績在60分以上、非主干課程均取得相應的學分數、且總學分數達到或者超過專業計劃規定的標準,思想品德經鑒定符合要求的考生,發給自學考試專科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
四、考試課程與學分(專業代碼:4050224)
序號 |
課程代碼 |
課程名稱 |
學分 |
備注 |
1 | 03706 |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 | 2 | |
2 | 03707 | 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與“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 | 4 | |
3 | 04729 | 大學語文 | 4 | |
4* | 01104 | 初級韓國語 | 9 | |
5* | 01105 | 中級韓國語(一) | 5 | |
6* | 01107 | 韓國語聽力(實踐) | 8 | |
7* | 01106 | 韓國語會話(實踐) | 10 | |
8 | 01110 | 韓國概況 | 6 | |
9 | 00182 | 公共關系學 | 4 | |
10 11 |
00012 | 英語(一) | 6 | 任選二到三門課程, 不低于12學分(考生也可在浙江省自學考試現行開考專科專業中自主選考與本專業必考課程不一致的二到三門課程,不低于12學分)。 |
01113 | 韓國語閱讀 | 6 | ||
01117 | 韓國語寫作 | 8 | ||
00089 | 國際貿易 | 4 | ||
09268 | 外貿單證操作(實踐) | 4 | ||
06011 | 旅游學概論 | 4 | ||
12 | 06916 | 韓語綜合技能考核(實踐) | 5 | |
合 計 | 69 |
說明:
1、本專業實行區間學分,標*號者為主干課程。
2、00012英語(一)須參加我省教育考試機構組織的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三級及以上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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