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2024年4月自學考試考前溫馨提示
2024年4月自學考試將于4月13日—14日舉行,在我市參加考試的考生要做好以下準備:
一、及時打印準考證
考生可于2024年4月3日10:00起,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https://www.eeagd.edu.cn/selfec)的“考生入口”自行打印準考證,原卡片式準考證不再作為參加考試的憑證。登錄系統后點擊“下載準考證”按鈕下載準考證PDF文件,用普通A4紙打印,嚴禁偽造、變造或擅自涂改,嚴禁在準考證正反面做標記和書寫。
請考生認真閱讀準考證中的考試時間、地點、注意事項摘要等內容,嚴格遵守考場規則。
二、適時適當進行考點踩點
考生可提前踩點,熟悉考點,但不可以進入考點和考場,可通過考點平面示意圖,確定考場的大致方位。建議考生及時了解天氣情況,提前做好出行規劃。
三、規范攜帶考試用品
請考生自行準備考試文具,如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直尺、三角板、圓規、橡皮擦等,除必要文具之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考生須查看附件1了解《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規物品種類清單》。嚴禁攜帶任何通信工具(如手機、對講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電子計算器(可以使用計算器的課程除外)、電子記事本、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照相機、涂改液、修正帶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可以使用計算器的課程,計算器不得有程序儲存功能。
四、考試現場提供“兩證”、接受安全檢查及身份核驗
每場開考前60分鐘,考生有序進入考點,先存放物品,檢查確認未攜帶《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規物品種類清單》中所列違規物品后再進行安檢,開考前30分鐘進入指定考場。
所有考生在每場考試進入考點時,必須出示有效身份證原件(不含電子身份證)、打印的準考證;須接受身份核驗(包括人臉識別核驗和人工比對身份證件檢查)。
(一)請考生自覺接受在考點封閉區入口和考場入口進行智能安檢門安檢、人工安檢,和對隨身物品等進行的必要檢查及身份驗證。智能安檢系統將對手機、照相機等金屬類電子設備進行檢測。
(二)考生不得攜帶鑰匙、磁卡、打火機以及金屬制作的手鐲、戒指、項鏈、金屬發卡等物品,盡量不穿戴有金屬裝飾品的衣服、鞋帽等,避免因反復安檢影響入場考試。考生應提前安置好個人物品,盡量不攜帶書包、手機、電子設備等與考試無關物品或貴重物品進入考點,以免丟失。
(三)因身體特殊情況(如安裝有心臟起搏器、金屬牙具、使用助聽器、孕婦等)不宜使用安檢設備進行檢查的考生,應提前開具并在考試當天向考點工作人員提供由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原件,接受考點安排的專人檢查。對于拒不配合安檢并對考點秩序造成影響或對其他考生及考試工作人員人身安全構成威脅的考生,考點將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置。
(四)請考生預留足夠時間進行安檢,避免集中在考前安檢造成擁堵,影響進場考試。
考生應注意按照本次考試的有關要求,將與考試無關的物品一律存放在考點指定的物品存放點。考點只負責給考生提供物品存放處,不負責物品的保管,出現丟失、錯拿、忘拿等情況由考生負責。
(五)考生需在考前30分鐘內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不含電子身份證)進入考場,對號入座。
如果身份證遺失,須攜帶其他身份證明文件原件,如: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帶相片的臨時身份證明、社會保障(市民)卡、駕駛證、護照(僅限外籍人士)等。該文件上記載的身份信息與考生準考證、考場座位表的身份信息相符,方可進入考場應考。
五、誠信考試,不違規作弊
考場實行全覆蓋、全時段網上監控和錄像,監控視頻和后期的錄像回放將作為認定考試違規的依據,請考生自覺遵守考場紀律,考生可查看附件2了解《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場規則》。試題、答題卡、草稿紙等均屬于涉考材料,不允許以任何形式拍照傳出或帶離考場。特別提醒:考試過程中如發現考生攜帶手機、智能手表等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無論是否使用,均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認定為考試作弊,將按規定取消當次考試所有課程成績,并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
不無故缺考。考生如因自然災害、突發疾病、意外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以及參加其他類型國家考試、單位工作學習安排等,且本次在我市參加考試缺考2門課程或以上的,可于4月16日至4月19日到我市各區指定地點(誠信報考檔案修復地點詳見附件3)提交相關佐證材料,說明缺考理由,提出誠信報考檔案修復申請。未按規定時間提出誠信報考檔案修復申請的,將被認定為無故缺考,并記入考生誠信報考檔案,在省考辦組織的2024年10月自學考試中,在廣州市只能報考不超過2門課程。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開考前,考生領到試卷(含答題紙)后,須先檢查核對問卷和答題紙的課程名稱、課程代碼是否與報考課程相符,試卷有無缺頁、缺題和字跡不清等問題。如發現上述問題,應立即舉手向監考員報告;開考后,再行報告、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延長。
(二)考生應仔細核對條形碼上的課程名稱、考場號、座位號、準考證號、姓名,核對無誤后將條形碼橫貼在每張答題紙的“條形碼粘貼處”,粘貼時注意不能超出框外,不能粘貼在“缺考”標記填涂點。每張答題紙只需貼一張條形碼,若有多余條形碼,請不要粘貼。不按要求粘貼,答題無效。
(三)開考15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考生不得早于當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離開考場時,禁止帶走試卷(含問卷、答題紙等)和草稿紙。
(四)部分考點及考場內有時鐘,但僅為考生提供時間參考,考場執行的考務指令以考點廣播系統播放的統一指令為準。
附件
1.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規物品種類清單
2.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場規則
3.廣州市辦理自學考試考生誠信報考檔案修復地點一覽表
原文鏈接:https://mp.weixin.qq.com/s/-LJELNHAFAqKFiD6gnr6Fw
相關推薦:
2024年4月自考真題pdf下載 ※ 2024年4月自考答案pdf下載
2024年4月自考真題及答案 ※ 萬題庫估分 ※ 微信對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