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 | 廣州市2025年4月自學考試考前溫馨提示
2025年4月自學考試將于4月12日至13日舉行,請考生做好以下準備:
一、及時打印準考證
考生可于2025年4月2日10:00起,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https://www.eeagd.edu.cn/selfec)的“考生入口”自行打印準考證。登錄系統(tǒng)后點擊“下載準考證”按鈕下載準考證PDF文件,用普通A4紙打印。嚴禁偽造、變造或擅自涂改,嚴禁在準考證正反面做標記和書寫。考試過程中也不能作為草稿紙使用,否則將按規(guī)定嚴肅處理。
請考生認真閱讀準考證中的考試時間、地點、注意事項摘要等內容,嚴格遵守考場規(guī)則。
二、適時適當進行考點踩點
考生可提前熟悉考點,但不得進入考點,考生可通過考點平面示意圖,確定考場的大致方位。考試期間,我市可能有大到暴雨,建議考生及時了解天氣及交通情況,做好出行規(guī)劃,提前1小時到達考點,留足存放物品和入場檢查時間。
三、規(guī)范攜帶考試用品
請考生自行準備考試文具,如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馬克筆、直尺、三角板、圓規(guī)、橡皮擦等,除必要文具之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考生須查看附件1了解《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規(guī)物品種類清單》。嚴禁攜帶任何通信工具(如手機、智能手表、運動手環(huán)、無線耳機、對講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電子計算器(可以使用計算器的課程除外)、電子記事本、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照相機、涂改液、修正帶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
特別提醒:根據(jù)國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課程考核要求,考生在參加部分科目考試時,不允許攜帶使用任何型號的計算器(準考證上此類課程代碼及名稱前有標注“▲”符號,請考生知悉)。沒有明確規(guī)定不能使用計算器,但確有計算要求的課程,考生可以攜帶使用簡單的、無程序存儲功能的計算器。
四、攜帶“兩證”接受安檢及身份核驗
考生進入考點時,必須出示有效的身份證原件(不含電子身份證)和打印的準考證;須接受身份核驗(包括人臉識別核驗和人工比對身份證件檢查)。
每場考試開考前60分鐘,考生有序進入考點,先存放物品,檢查確認未攜帶《國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規(guī)物品種類清單》中所列違規(guī)物品后再進行安檢,開考前30分鐘進入指定考場。
(一)考生須自覺接受在考點封閉區(qū)入口和考場入口進行智能安檢門安檢及人工安檢,對隨身物品進行必要檢查及身份驗證。
(二)考生不得攜帶鑰匙、磁卡、打火機以及金屬制作的手鐲、戒指、項鏈、金屬發(fā)卡等物品,盡量不穿戴有金屬裝飾品的服裝、鞋帽等,避免因反復安檢影響入場考試。考生應提前安置好個人物品,盡量不攜帶與考試無關的物品或貴重物品進入考點,以免丟失。
(三)因身體特殊情況(如安裝有心臟起搏器、金屬牙具、使用助聽器、孕婦等)不宜使用安檢設備進行檢查的考生,應提供由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接受考點安排的專人檢查。對于使用輪椅、拐杖、纏有繃帶或打有夾板等考生以及申請合理便利的殘疾考生,應在保證考生安全的前提下,對輪椅、拐杖等器械進行安檢。對拒不配合安檢、對考點秩序造成影響或對其他考生及考試工作人員人身安全構成威脅的考生,將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置。
(四)考生須預留足夠的安檢時間,避免集中在考前安檢造成擁堵,影響進場考試。
考生應注意按照本次考試的有關要求,將與考試無關的物品一律存放在考點指定的物品存放點。考點只負責給考生提供物品存放處,不負責物品的保管,出現(xiàn)丟失、錯拿、忘拿等情況由考生負責。
考生在抵達智能安檢門前,須提前取下帽子和口罩,保證面部無遮擋,并保持一米間隔;通過安檢門時,須目視前方,穩(wěn)步前行。
(五)考生需在考前30分鐘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不含電子身份證)進入考場,對號入座。
如考生身份證件遺失,則須攜帶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公安機關開具的用于參加國家教育考試的帶相片的身份證明、社會保障(市民)卡或駕駛證,證件上記載的身份信息與考生準考證、考場座位表的身份信息相符,方可進入考場應考。軍人、港澳臺居民、海外僑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記的對應證件原件參加考試。因手機不得帶入考點,不能通過查看手機內的電子身份證進行身份核驗,故電子身份證不作為考試入場有效證件使用。
五、誠信考試,切勿因小失大
考場實行全覆蓋、全時段網上監(jiān)控和錄像,監(jiān)控視頻和后期的錄像回放將作為認定考試違規(guī)的依據(jù),請考生自覺遵守考場紀律,考生可查看附件2了解《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場規(guī)則》。試卷、答題紙、草稿紙等均屬于涉考材料,不允許以任何形式拍照傳出或帶離考場。特別提醒:考試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考生攜帶手機、智能手表等具有發(fā)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無論是否使用,均將依據(jù)《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認定為考試作弊,將按規(guī)定取消當次考試所有課程成績。《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規(guī)處理事先告知書》和《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規(guī)處理決定書》將采用電子送達方式,并按照當次報考時考生確認的聯(lián)系手機號碼發(fā)送信息提醒,相關考生需及時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https://www.eeagd.edu.cn/selfec)進行查收,相關文書上傳至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后,考生即可同步查閱(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顯示上傳成功的日期為相關文書的送達日期)。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開考前,考生領到試卷(含答題紙)后,須先檢查核對問卷和答題紙的課程名稱、課程代碼是否與報考課程相符,試卷有無缺頁、缺題和字跡不清等問題。如發(fā)現(xiàn)上述問題,應立即舉手向監(jiān)考員報告;開考后,再行報告、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延長。
(二)考生應仔細核對條形碼上的課程名稱、考場號、座位號、準考證號、姓名,核對無誤后將條形碼橫貼在每張答題紙的“條形碼粘貼處”,粘貼時注意不能超出框外,不能粘貼在“缺考”標記填涂點。每張答題紙只需貼一張條形碼,若有多余條形碼,請不要粘貼。不按要求粘貼,答題無效。
(三)開考15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考生不得早于當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xù)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考試終了信號發(fā)出后應立即停止作答。離開考場時,禁止帶走試卷、答題紙和草稿紙。
(四)部分考點及考場內有時鐘,但僅為考生提供時間參考,考場執(zhí)行的考務指令以考點廣播系統(tǒng)播放的統(tǒng)一指令為準。
(五)考生因故未能參加本次考試的,不納入自學考試誠信報考檔案,可按規(guī)定正常報考下一次自學考試。
(六)請考生提高警惕,不要輕信各種兜售“試題或答案”的詐騙信息,不要參與不法分子通過散布“助考”等各種方式和手段進行詐騙犯罪活動,講誠信、守紀律,自覺維護國家教育考試的公平正義,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考試環(huán)境。如有線索,可及時聯(lián)系有關部門反映,共同抵制有害信息的侵擾,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附件:
1.國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規(guī)物品種類清單
2.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場規(guī)則
官方通知鏈接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IdNjnukpFX3yuxO1p68omQ
相關推薦:
2025年自考精選考點資料 ※ 學習打卡 ※ 萬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