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貴州自學考試畢業審核與辦證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有關院校:
2014年下半年全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審核與辦證工作即將開始,為保證此項工作順利進行,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工作日程
11月20日—21日,畢業審核與辦證工作培訓。培訓地點:貴州師范大學網絡中心,培訓對象: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有關院校具體辦理畢業審核工作人員一人。
11月24日—12月14日,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有關院校受理考生畢業申請,并對考生的畢業資格進行初審。
12月15日—19日,在省招生考試院組織集中復審工作。
12月22日—31日,省招生考試院對復審合格的畢業生的材料進行復核歸類整理、打印畢業證書及相關名冊。
2015年1月上旬,主考學校對畢業證副署印章。
2015年1月中下旬,主考院校畢業證書蓋章返還后,省招生考試院按辦證上報單位對證書分發造冊;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有關院校到省招生考試院領取經學信網驗證后能注冊的畢業證及相關材料。
二、畢業審核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畢業條件
根據教育部頒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工作規定》,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可申請畢業:
1.按專業考試計劃規定完成全部課程考試且成績合格;
2.完成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畢業論文(設計)和實驗、實習、技能等實踐環節考核且成績合格;
3.課程免考、替換及轉考符合規定。
(二)畢業審核工作程序及要求
1.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須在12月14日之前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標準的二代身份證格式藍底大頭照相片電子版1份(規格:358 像素(寬)× 441 像素(高)、相片清晰、大小在100KB以內、JPEG/JPG格式、頭部占相片比例為2/3;2014年10月考試報名上傳過標準照片的考生無需再提供電子照片)、以及有關資料到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指定的縣級考試機構(助學考生在所屬助學單位)申請辦理畢業資格審核手續。
特別強調:電子照片以考生申請辦證的準考證號命名(必須保證準考證號準確無誤,否則不予辦證)。考生必須嚴格按照要求提供合格的電子照片,照片不合格的考生此次將不予辦理畢業證。各初審單位務必認真做好考生電子照片的收集審核工作。
2. 初審由市(州)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縣級考試機構初審的,需報市(州)招生考試機構審核。所有畢業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材料在規定時間上報省招生考試院進行集中復審,各單位復審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3.為確保上報省招生考試院的畢業生初審表(存根聯)中各項考生基本信息的詳實和準確,考生本人必須親自確認各項信息并簽名,如因別人代辦或本人審查不仔細等導致畢業證信息有誤的,考生自行負責。初審機構也須加蓋公章,復審移交初審材料時初審機構經辦人及負責人都須簽字確認初審材料信息準確無誤。
4. 特別規定:由于全國考辦及學信網注冊本科畢業生數據時需對前置學歷進行審查,我省所有辦理本科畢業證的考生,必須保證其專科畢業證在學信網注冊,并提供專科畢業證在學信網上的電子注冊備案表、在線驗證報告(自考專科畢業證只需提供電子注冊備案表,其他形式的畢業證需提供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在線驗證報告)以及專科畢業證復印件;未上網的專科畢業證請到學信網的各代理機構進行認證并提供該機構的認證報告。
各辦證單位收齊考生的驗證報告及電子注冊備案表后,需仔細核對信息并保存備查。
5. 各辦證單位在收集本科畢業辦證考生材料時需仔細核對其專科畢業證相關信息與本科辦證信息(重點審查專科畢業證驗證報告及備案表),如有名字或身份證號等信息不符的,除要求考生提供相關證明外,各單位需統一填報“高等教育畢業生前置學歷復查表”(見附件),并上交紙質蓋章件和電子版至省招生考試院。
三、工作紀律和要求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資格審核與辦證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與考生利益密切相關且嚴肅的重要工作,為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各單位須遵守以下要求:
(一)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有關院校要高度重視畢業審核與辦證工作,認真研究部署自考畢業初審工作,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此次辦證請務必安排責任心強、業務熟悉、無直系親屬考生參加當次畢業申請的工作人員承擔此項工作。
(二)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有關院校要嚴格按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辦理的有關工作程序和要求進行畢業生資格審核與辦證工作,工作期間要按時到位、認真履職、不得從事其他與審核工作無關的事情。審核過程中如出現爭議較大或遇到復雜問題,要及時與上級主管部門溝通,集體研究,任何個人不得擅自決定、處理;
(三)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有關院校必須仔細審查、核對所有考生申報的材料,確保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完整、信息準確。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考生檔案信息、違規合并考生檔案等,一經發現,違者必究!
(四)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有關院校要在規定時間內及時領取畢業證及相關材料,盡早將畢業證發放給考生。
省招生考試聯系人:張洪濱 0851-5952846
熊 鵬 0851-5952371
高等教育畢業生前置學歷復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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