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申請須知
根據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工作安排,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申請工作即將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時間
2024年6月3日9:00—6月5日18:00。
二、申請方式
考生本人登錄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https://zkwb.haeea.cn)進行網上申請。
三、辦理流程
(一)考生登錄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進入申請畢業界面,填寫本次申請畢業專業及聯系電話。
(二)申請本科畢業的考生需使用手機下載“學信網”應用程序并實名注冊本人信息,然后通過“學信網”應用程序掃描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畢業申請頁面的學歷查詢二維碼,并授權查詢,以便完成學信網上專科學歷的查詢。如不進行該步驟授權查詢無法完成畢業申請。
(三)上傳本人近期(6個月內)免冠正面彩色白底電子證件照片,該照片將作為畢業電子注冊照片并打印在畢業證書上,須專業攝影機構拍攝,望考生務必認真對待。不合格照片會被學信網駁回,影響個人畢業證書電子注冊進度。照片具體要求見附件,考生可將該附件要求提供給專業攝影機構,方便制作電子照片。
(四)上傳簽署有工作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意見及蓋有工作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公章的《思想品德鑒定表》(正、反面)、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正、反面)電子版。提示:《思想品德鑒定表》請考生在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自行下載。
(五)申請本科畢業時出現“前置學歷有問題需要進一步核實”提示的考生,需對照《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可在6月3日至5日,向考籍所屬區縣(市)招生考試機構現場提交相關證明并填寫《前置學歷復核審查表》。
相關證明材料有:專科及以上畢業證、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教育部在籍驗證報告(自考畢業證除外)、身份證(正、反面)的復印件和相關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不相符的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等。
前置學歷因需教育部相關部門人工復核通過后才予以畢業生電子注冊,所以注冊及辦證時間相對滯后。
(六)考生在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進行微信綁定,審核通過或被駁回,都將微信推送信息。初審未通過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修改上傳材料,再次提交。
(七)根據我省有關部門核定標準,考生需繳納20元畢業審定費。按照系統提示進行在線支付。支付成功后,方可進行畢業審核,審核如不通過不退費。
四、申請條件
(一)考完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并取得合格成績;
(二)完成規定的畢業論文(設計)或者其他實踐性環節考核課程,并取得合格成績;
(三)所取得的學分達到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要求;
(四)經有關單位鑒定思想品德合格;
(五)申請自學考試本科專業畢業的考生,需持有具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或以上)學歷證書。該學歷證書必須已在學信網注冊,沒有注冊的應提前進行學歷認證,否則無法通過畢業審核。
五、有下列情況者不能辦理畢業手續
(一)申請畢業證的個人信息與現考籍庫信息不一致的考生;
(二)身份證號碼仍為15位的考生;
(三)不符合第四條申請畢業條件的考生。
六、注冊信息更正及前置學歷復核審查
往年自學考試畢業生可在6月3日至5日向市招生考試中心申請注冊信息更正及前置學歷復查。請考生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提交所需紙質材料。
七、畢業證書發放
(一)請各位考生關注“鄭州市招生考試中心”微信公眾號。暫定2024年8月中旬,發布領取畢業證具體時間及相關事宜。
(二)發放的畢業生材料包括畢業證書和《畢業生登記表》,考生申請畢業時提交的《思想品德鑒定表》也屬于自學考試畢業生材料。對于有密封畢業材料需要的畢業生,可以到考籍所屬區縣(市)招生考試機構咨詢如何密封《畢業生登記表》和《思想品德鑒定表》。
八、注意事項
(一)禁止培訓機構或學校團體替代考生本人申請畢業,如因委托培訓機構或他人代理申請畢業未成功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申請學士學位的有關事宜請與主考院校聯系。
(三)自考畢業申請咨詢電話
鄭州市招生考試中心
咨詢電話:
0371-67882002/67882010
地址:鄭州市中原區中原西路40號
各區縣(市)咨詢電話及地址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
電子注冊圖像采集規范及信息標準
一、基本要求
1.自學考試畢業證書電子注冊圖像應使用畢業生本人近期(6個月內)正面免冠彩色頭像的電子圖像文件。
2.圖像應真實表達畢業生本人相貌。禁止對圖像整體或局部進行鏡像、旋轉等變換操作。不得對人像特征(如傷疤、痣、發型等)進行技術處理。
3.圖像應對焦準確、層次清晰、色彩真實、無明顯畸變。
4.除頭像外,不得添加邊框、文字、圖案等其他內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白色(參考值RGB<255,255,255>),應均勻無漸變,不得有陰影、其他人或物體。
2.人物姿態與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雙眼自然睜開并平視,耳朵對稱,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閉合。
3.眼鏡:常戴眼鏡者應佩戴眼鏡,但不得戴有色(含隱形)眼鏡,鏡框不得遮擋眼睛,眼鏡不能有反光。
4.佩飾及遮擋物:不得使用頭部覆蓋物(宗教、醫療和文化需要時,不得遮擋臉部或造成陰影)。不得佩戴耳環、項鏈等飾品。頭發不得遮擋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妝。
5.衣著:應與背景色區分明顯。避免復雜圖案、條紋。
三、照明光線
1.照明光線均勻,臉部曝光均勻,無明顯可見或不對稱的高光、光斑,無紅眼。
2.建議配置光源兩只(色溫5500K-5600K),擺設高度與被拍攝人肩部同高,角度為左右各45度,朝向對準被拍攝人頭部,距離被拍攝人1.5米-2米。
四、電子圖像文件
1.電子圖像文件規格為寬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應符合JPBG標準,壓縮品質系數不低于60,壓縮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擴展名應為JPG。
2.人像在圖像矩形框內水平居中,左右對稱。頭頂發際距上邊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邊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臉部寬度(兩臉頰之間)180像素至300像素。
原文鏈接:https://mp.weixin.qq.com/s/P1UPmc9XGvA3tbh-NGk2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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