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上海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獨立本科段)考試計劃的通知
華東師范大學:
根據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關于修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考試計劃〉的通知》(考委〔2012〕4號)和《關于調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實踐性環節設置的通知》(考委〔2014〕4號)的精神,本市將對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獨立本科段)考試計劃進行調整。現將調整后的專業考試計劃印發給你們,并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后的學前教育專業(獨立本科段)的考試計劃(簡稱“新計劃”)自2015年上半年開始執行。新計劃由公共基礎課、專業核心課和選考課構成(見附件1)。
二、自2015年起,報考學前教育專業(獨立本科段)的新考生(含此前曾報考該專業但無合格成績者)必須全部按新計劃報考,并按新計劃畢業。
三、2015年為專業新老計劃過渡期,此前已取得該專業至少一門合格成績的考生(簡稱“老考生”)既可以按老計劃進行報考和畢業,也可以按新計劃進行報考和畢業,新老考試計劃對應表詳見附件2。從2016年起,老考生也必須按新計劃報考和畢業。
四、新計劃中設綜合實踐課程“幼兒教師教研指導”(課程代碼12657,6學分),成績以合格、不合格計。綜合實踐課程的考核內容、標準、要求等,將由全國考委統一組織論證確定,由本市自考委負責組織主考學校具體實施,具體要求將另行通知。
望嚴格按上述規定執行,并向相關考生及時做好宣傳工作,使新、老考試計劃按時、平穩、有序地過渡。
附件:(點擊查看所有附件)
1.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獨立本科段)考試計劃(2012年修訂)
2.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獨立本科段)新老考試計劃對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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