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西招生考試網發布的《山西省2024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簡章》得知,山西省2024年自考省際/省內轉考程序及有關事宜已公布,具體如下:
六、省際轉考程序及規定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工作規定>和<高等教育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工作規定>的通知》(教職成廳[2020]3號)精神,按照規范、準確、安全、科學的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工作要求,我省自學考試轉考線上申請、確認及審核各功能于2023年在“山西自學考試信息服務平臺”進行首次試運行及完善,具體要求如下:
一、我省考生申請轉出考籍檔案到外省(市、區)
(一)轉出流程
1.網上申請及確認
(1)凡我省在籍考生要求轉往外省(市、區)繼續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須辦理省際轉出手續。首先由考生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http://www.sxkszx.cn),選擇首頁菜單欄右側“考生登錄”下的“山西自學考試信息服務平臺”,輸入準考證號(身份證號)、密碼及隨機生成的驗證碼登錄平臺。未獲得登錄密碼的在籍考生需要先進行注冊(參考課程報名注冊方法)。注冊成功后登錄平臺可進入“個人中心”,考生可通過快捷入口選擇“轉考申請”,點擊“省際轉出申請”辦理。
(2)考生按照系統提示完成信息填報,核對本人信息并上傳省際轉出所需的審核材料。
(3)網上確認。提交省際轉出材料后,須繼續在“山西自學考試信息服務平臺”完成省際轉出網上確認環節?忌毎凑障到y提示下載并打印登記表PDF,核對相關信息,無誤后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出)登記表》“考生簽字”一欄完成本人簽字。點擊“本人登記表照片上傳”按鈕,將已簽字的《轉考(轉出)登記表》及本人手持此表進行拍照上傳,務必保證內容完整、照片清晰,點擊“確認并提交”完成線上確認。
(4)省際轉出申請審批未通過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再次進行網上申請,重新申請機會僅限一次;省際轉出線上確認未通過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再次重新上傳資料進行確認。
2.網上審核
(1)省際轉出網上審核。各市工作人員應在轉考辦理時間內及時登錄“山西自學考試信息服務平臺”管理端,在“轉考管理”-“省際轉出信息管理”-“審批管理”項目下審核考生轉出申請信息。工作人員務必先打開考生上傳的相關電子資料認真審核,重點核對考生姓名、身份證號、性別、照片以及轉考課程等信息,上傳資料不符或圖片不清晰,可點擊“上傳資料審核不通過”反饋考生。
(2)省際轉出確認審核。各市工作人員須查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出)登記表》及手持此表的電子照片,確保此表有考生簽字,上傳資料不符或圖片不清晰可點擊“登記表退回并重新確認”反饋考生。
(3)在規定時間內核對省際轉出申請及網上確認的各項信息無誤后點擊“審核通過”,完成省際轉考線上審核工作。
(4)省際轉出申請全部審核后,各市工作人員在平臺“轉考管理”-“省際轉出信息管理”-“申請審批表”項目下打印《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出審批表》一式兩份交自考處備存。
3.轉考數據處理
省招考中心由信息管理經辦人員生成我省本次省際轉出考生的電子檔案,上傳至全國“轉考平臺”,完成回執處理。
(二)轉出要求
1、考生須在轉入省(市、區)取得至少一門課程合格成績并取得轉入地考籍后,才能提出轉考申請。
2、考生在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定被?蓟蛘哐舆t畢業期間,不得轉出。
3、已經取得某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我省辦理畢業手續,不得轉出。
4、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得轉出。未通過理論課程考核的,其對應的實踐環節考核成績不得轉出。畢業論文成績不得轉出。
5、考生辦理轉入手續未滿一年的,不得轉出。
(三)轉出時限
序號 |
事 項 |
經辦單位(人) |
上半年 |
下半年 |
1 |
提交申請、 確認簽字 |
考生、市自考部門 |
2月底 |
8月底 |
2 |
數據審核 |
省招考中心 |
2月底 |
8月底 |
3 |
上傳全國“轉考平臺”并提交相關省級考試部門 |
省招考中心 |
3月1日-10日 |
9月1日-10日 |
4 |
回執處理 |
省招考中心 |
3月11日-31日 |
9月11日-30日 |
二、外省(市、區)考生申請轉入考籍檔案到我省
(一)轉入流程
1.網上確認
(1)省招考中心收到轉出地省級考試部門通過全國“轉考平臺”遞送給我省的轉入考生電子檔案后經審核后下發至各地市自考部門管理端,同時在山西招生考試網公布轉入考生名單及網上確認時限。
(2)考生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查看自學考試相關轉入信息,在規定時間內按照系統提示完成省際轉入線上確認,具體流程與省際轉出線上確認流程相似,可參照辦理。
2.網上審核
(1)各市自考部門將已簽字確認的考生信息通過“山西自學考試信息服務平臺”點擊“審核通過/審核不通過”提交至省端,將平臺上生成的本市《省際轉入審批表》連同考生簽字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入)登記表》上報省招考中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入)登記表》由省招考中心經辦人簽名、加蓋公章留存,并在省考籍管理系統上進行轉入確認。
(2)省招考中心信息管理經辦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將轉入辦理結果上傳全國“轉考平臺”,核準后給轉出省發送回執,轉考完成。
(二)轉入要求
1、轉入的電子檔案必須符合轉出要求的第1條至第5條的規定。
2、轉考考生應當在我省取得?撇簧儆5門、本科不少于4門的合格成績,方可在我省申辦畢業手續。
3、轉考考生應當按我省公布的專業考試計劃參加考試。轉考考生原考試合格課程與現考試課程替換關系按照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三)轉入時限
序號 |
事 項 |
經辦單位(人) |
上半年 |
下半年 |
1 |
從全國“轉考平臺”接收轉入數據 |
省招考中心 |
3月1日-10日 |
9月1日—10日 |
2 |
審核轉入數據 |
省招考中心 |
3月11日-13日 |
9月11日—13日 |
3 |
轉考考生按網上公布的要求到考籍所在市自考部門現場簽字確認 |
考生、市自考部門 |
3月14日-23日 |
9月14日-23日 |
4 |
將轉入接收結果數據包上傳全國“轉考平臺”,并給轉出省發送回執 |
省招考中心 |
3月27日-30日 |
9月27日—30日 |
三、在規定日期內,因故未及時履行有關轉考確認手續者,按本人主動放棄轉考處理,同時,其轉考信息予以廢止。如欲再辦理轉考手續,須重新履行轉考程序。
四、本辦法由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注:在辦理省際轉考時,考生在2016年1月及以后取得的筆試課程合格成績應附有與之對應的考生筆跡信息。在考生誠信考試檔案中,筆跡信息可以作為考生誠信考試承諾的主要內容,同時可以作為違規替考的主要依據。
七、省內轉考程序及注意事項
一、省內轉考流程:
由考生本人在規定時間內(每年2月、8月)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http://www.sxkszx.cn),選擇首頁菜單欄右側“考生登錄”下的“山西自學考試信息服務平臺”,輸入準考證號(身份證號)、密碼及隨機生成的驗證碼登錄平臺。未獲得登錄密碼的在籍考生需要先進行注冊(參考課程報名注冊方法)。注冊成功后登錄平臺可進入“個人中心”,考生可通過快捷入口選擇“轉考申請”,點擊“省內轉考申請”辦理即可。
二、注意事項:
轉考期間,考生只得提出一次申請?忌暾埵绒D考辦理結果,可在理論課報名期間登錄“山西自學考試信息服務平臺”進行查詢。省內轉考一經辦理成功,必須在轉入地參加考試。
相關鏈接:
2024自考報名方法 ※ 2024年自考報名條件 ※ 各地自考政策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