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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補發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的時間安排
為方便考生申請教師資格證,凡通過教育學(一)(課程代碼:00429)、心理學(課程代碼:00031)未領取合格證的考生,請于每次自考考試前一周到合肥市自考辦領。|一樓),此外,每次考后發放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的同時(具體時間參考自考工作行事歷)也可以補領歷次未領的合格證。遺失的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在考前一周的周一、周二來登記,周五、周六領取 ,其他時間將不再發放和補辦
日期 |
工作內容 |
3月9——10日 | 2010年4月份新生補攝像 |
3月1——5日 | 七月份中英合作專業現場報名(其他專業?迹 |
3月1——2日 | 發放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 補發元月份違規處理決定書 同時補發之前未領的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 |
3月1日 | 公布查卷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