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畢業初審辦理時間和地點
考生在網上自行辦理申請畢業登記后,須到指定地點辦理畢業初審手續。沒有自行在網上辦理申請畢業登記的考生可以到初審地點補辦申請畢業登記手續。
1、時間:12月15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地點:東莞市莞城廣播電視大學(東莞市莞城運河東一路157號)。
四、關于辦理前置學歷認證信息登記類型及內容的說明。
考生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下列學歷認證方式之一進行登記。
1、學信網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需提供在線驗證碼,在線驗證碼的有效期從登記之日算起不得少于25天;
2、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需提供報告編號;
3、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需提供認證書編號;
同時辦理自考專科專業和本科專業畢業的考生,需提供專科準考證號。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辦理自考本科專業畢業登記時未取得前置學歷畢業證的,暫不填寫前置學歷畢業證號及學歷認證信息,但須向省自考辦提供學校出具的在讀專業及預計畢業時間的紙質證明(可由學校集體辦理,統一提交省自考辦)。
東莞的考生可到省學歷認證中心東莞代辦點:
東莞市學歷鑒定中心 地址:東莞市南城區元美路22號豐碩廣場一樓,聯系電話:0769-22021666轉611;
東莞市廣播電視大學 地址:東莞市運河東一路157號,聯系電話:0769-22242918。
五、請考生注意如下事項
1、市自考辦只是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考生是否符合畢業條件由省考辦負責審核批復。
2、考生不按要求上交《畢業生登記表》和相關材料而造成延誤申請畢業的,須推遲到下一期辦理。
3、畢業登記的審核結果一般在5月底通知考生。按教育部規定:自考畢業證只發一次,遺失不補。畢業證書應由考生本人憑身份證、準考證及辦理畢業證的回執前來領取;如委托他人代領,應出示代領人的身份證、畢業生的身份證、準考證的原件、復印件及代領委托書(代領人身份證和畢業生身份證、準考證的復印件要與委托書在同一張A4紙上)。領畢業證地點:東莞市南城區三元路8號報業大廈6樓東莞市自考辦。
4、考生申請畢業后,如急需開具學歷證明,可先復印《畢業生登記表》自行保存,須自行到省考試院辦理。受理地點: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省教育考試院信訪接待室。電話:(020)38627844,38627855 。
東莞市招生考試辦公室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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