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步:上傳表格及畢業照片
考生畢業照片要求至少洗印2張,貼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上的“貼照片處”,并上傳電子版。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淺藍背景、2寸、像素(寬高)384×512、大小不超過300K、JPG格式(此照片將打印在畢業證書上,請考生嚴格按照片要求上傳照片),照片上傳時以“準考證號”為名稱。考生建立以“準考證號+姓名”為名稱的文件夾,將《高教自考考生考試成績表》和考生畢業照片放入該文件夾,壓縮后上傳至郵箱zkbz8318884@126.com。上傳截止日期:2015年11月30日。
第五步:填寫《山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
考生嚴格按照以下要求填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一式兩份:
⑴《畢業生登記表》必須使用從市教育局考試中心或縣區招生辦領取的表,不得使用復印件。除“單位意見”、“考委審核意見”外,其他欄目必須由畢業生本人用黑色簽字筆或鋼筆(碳素墨水)親自填寫,他人不得代填。
⑵畢業證書號:考生不要填,將來由市教育考試中心統一填寫。
⑶姓名:填寫與當前使用的二代身份證一致的名字。
⑷專業:填寫專業全稱,并在括號內填“專”或“本”。
⑸準考證號:只填在臨沂考試使用最多的一個準考證號。
⑹身份證號:填二代身份證號。主考院校:必須認真填寫。
⑺封面“填表日期”:統一要求填2015年 11月26日。
⑻第二頁的各欄目要如實填寫,照片必須用固體膠棒粘貼與上傳電子照片同版的畢業照片。
⑼第二頁的“聯系電話”欄:填辦公/家庭電話、手機號。
⑽第二頁“本人簡歷”欄:從上初中或上高中開始填寫,每次變更另起一行,時間段要銜接,不得斷檔,至2015年11月止。
⑾第二頁“貼身份證復印件處”:只剪貼帶有姓名信息的一面,要剪裁適當,用固體膠棒粘貼,不得超出邊框。
⑿第三頁“自我鑒定”欄:考生要結合參加自考的過程、態度、體會,從政治思想、工作、學習等方面進行總結,字數不得少于200字。落款時間統一要求填寫:2015年 11月26日。
⒀第三頁“所在單位意見”欄:①有固定工作單位的,由考生所在單位填“情況屬實”并加蓋公章,“主管部門意見”欄,由所在單位的主管部門填“同意”并加蓋公章;②在私營企業(公司)就業、“主管部門”不明確的,可由就業單位在“所在單位意見”和“主管部門意見”欄簽署“同意”并蓋相同的公章;③學生或暫無職業的,可由學校或戶口所在地居民委員會,在“所在單位意見”和“主管部門意見”欄簽署“同意”并蓋相同的公章。落款時間統一要求填:2015年 11月26日。
⒁最后一頁“考試成績”欄:按照《高教自考考生考試成績表》填寫。
⒂《自考畢業生登記表》上的所有“課程名稱”和“成績”不許涂改,如果填涂有誤,可以持廢表到縣區招生辦或市教育考試中心更換新表。
第六步:考生到縣區教育局招生辦公室交材料
考生務于 11月19日至20日將以下材料送交所在縣區教育局招考辦(公安管理本科的考生將材料直接報送市公安局,技師院校畢業生的材料交所在技師院校)。
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登記卡》1份
②《山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2份。
③ 辦理本科畢業證的考生,需交國民教育系列、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專科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專科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其中,專科畢業證書原件由縣區招辦人員核驗后當時返還,畢業證復印件由審核人簽字存留。不能提供畢業證原件的,要書面說明原因并提供以下畢業證明材料:屬于高教自考(或教師助考)專科畢業生的,從人事檔案中復印“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并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屬于普通高校專科畢業生的,從普通高校復印“畢業生登記表”或在校學習期間的原始成績總表和“蓋有省市招生辦印章的錄取新生花名冊”,并加蓋高校教務部門或人事部門公章。
④ 用微機證(NIT、全國計算機等級證)、英語證(全國英語等級證書或筆試成績單、2005年之前的大學英語四六級證 )免考的,交上述證書原件。2005年及之后的大學英語四六級成績單不能作為免考件使用。
⑤ 用原專科、本科學過的課程成績免考的,交原專科、本科畢業證原件及有效成績證明。“有效成績證明”是指:屬于高教自考(教師助考)畢業生的,應從人事檔案中復印“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并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屬于普通高校畢業生的,應從普通高校復印“普通高校畢業生登記表”或在校學習期間的總成績表并加蓋普通高校教務部門公章。
⑥ 試卷上姓名與身份證姓名不一致的,交考生所在單位證明和戶口本原件(原件上須有曾用名)及一份復印件。
⑦自考畢業證書辦理費,每證50元。
編輯推薦:
各地2015年10月自考成績查詢時間及方式匯總 ※ 短信提醒